神明会
神明会,或称檀越会,为由信徒组成、奉祀同一个神明的宗教祭祀团体[lower-alpha 1],类似祭祖所用的祭祀公业。可因同乡、同学、同一姓氏、同一郡望、同一籍贯、同一行业、义结金兰或纯粹崇拜某一神明所结合的檀越人士,故其名称通常称为会、社、堂等,亦有称尝、季、盟、阁、亭、祠、祀典等。神明会通常每年都会选举或掷筊,选出主持一年祭典的总负责人,是为「炉主」,神明会还会视规模大小,选出「副炉主」与「头家」等职缺,协助炉主处理事项;此外,无担纲职责的信众则统称「炉下弟子(炉脚弟子)」。
台湾日治时期,大正十一年(1922年)以后日本政府有计划地改变民众信仰日本宗教,企图消灭神明会组织,使神明会管理人纷将财产冠上祭祀公业名义,如「祭祀公业玉皇上帝」、「祭祀公业三官大帝」等[2]或是以个人名义、会社名义甚至是「神明的神号」登记[3](如所有权人为观音佛祖、保生大帝、法主真君、清水祖师、福德爷[4]、妈祖婆[5]、关老爷、周仓公、保仪公、鲁班公、文昌公、千岁爷、有应公等[6])。这些产权经常仅以炉主或管理人名义登记,甚至有部分产权与寺庙组织纠葛不清,造成目前不动产认定上的许多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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