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钏

王兆钏1946年11月9日),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物,曾以党外人士身份当选为为第一届增额国民大会代表、第八届台湾省议会议员;民主进步党成立后,则代表该党当选为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第十届台湾省议会议员;冻省后当选为第四届立法委员,但任内因涉及刑案远离台湾[1],并于1999年11月22日辞职[2]

王兆钏
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士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46-11-09) 1946年11月9日
政党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学历
经历

王兆钏曾于1987年省议员任内与兄弟、友人创建无天禅寺[3]并树立廖添丁李师科的雕像作为门神,一说为纪念两位劫富济贫的英雄,一说为讽刺时政、凸显国民党威权统治[4][5][6]民主进步党成立前,一些党外人士会在此讨论时政。[5]新竹市长施性忠曾因官司缠身于此暂居,落发并取法号「无天」,[5]王兆钏为声援也剃光头而「无发」,两人并称「无法无天」。[3]

1994年10月22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台湾之声广播电台负责人许荣棋抗议拆除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旧址案,王兆钏、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周伯伦及另一名男子叶国坤一同从旁听席冲上前冲撞法警,企图阻止法警带走许荣棋。叶国坤因与法警有肢体冲突而被依现行犯逮捕,王兆钏与周伯伦则因被拦阻而被推出法庭外。之后王兆钏被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多次传唤都不到庭,而被该院发布通缉

1994年12月1日,王兆钏率众到中华民国总统府前,抗议总统李登辉公开呼吁民众不要参与台北县政府核四公投的言论。王兆钏在凯达格兰大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架设铁丝网阻拦,以油压剪先后剪断铁丝网四处,遭警方搜证并依《中华民国刑法妨害公务罪移送法办;1996年4月11日,法院判处王兆钏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三年定谳。

1997年12月4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员临检时意外发现王兆钏躲藏在台北市长安东路二段朋友的住处,将王兆钏逮捕移送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王兆钏在临时庭中,承认自己有意逃避,逃避原因是不愿坐牢;法官谕令王兆钏以新台币六十万元交保[7]

1998年11月15日,王兆钏在台北县中和市景平路竞选总部遭台北县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逮捕,并立即解送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参考数据

  1. . [2016-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4).
  2. . 立法院万维网. 2013-07-23 (中文(台湾)).
  3. 李孟倩. . 《联合晚报》. 1998-11-15 (中文(台湾)).
  4. 饶磐安. . 《联合晚报》. 1995-05-21 (中文(台湾)).
  5. 徐柏棻. . 《联合报》. 1997-03-20 (中文(台湾)).
  6. 高宛瑜. . 《联合报》. 2014-04-05 (中文(台湾)).
  7. . 华视新闻. 1997-12-04 [2016-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中文(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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