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兆初
潘兆初(英语:,1962年2月2日—),出生于香港[2],是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兼上诉法庭庭长,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他曾任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及原讼法庭法官等职。2019年12月1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按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并征得立法会同意,任命他成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接替已于2018年10月25日升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张举能[3]。潘于2019年12月18日就职。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潘兆初 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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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19年12月18日 | |
前任 | 张举能 |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 |
任期 2015—2018年12月17日 | |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 |
任期 2006年—2015年 | |
香港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 | |
任期 1999年—2006年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 | 1962年2月2日
国籍 | ![]() |
政党 | 无 |
母校 | 邓肇坚维多利亚官立中学 |
专业 | 法官 |
司法生涯
潘兆初在1979年毕业邓肇坚维多利亚官立中学于中五年级[4],1985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学士学位[1],1986年完成法学专业证书及成为大律师[1]。后来于1987年修毕伦敦大学法学硕士课程[1],1988年至1993年作私人执业律师[1]。
重夺公民广场案
潘兆初曾审议重夺公民广场案,并重判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监禁。他在判辞中认为三人并非因示威或言论而被定罪,而是因行为「僭越了法律的界线」[5]。而后三人于终审法院上诉,推翻潘兆初的裁决。[6]
暂缓运行禁蒙面法违宪裁决
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后,潘兆初出于司法独立批准对禁蒙面法及紧急法「暂缓运行裁决」12日,使至12月10日才失效。提出违宪审查的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指出违宪的条例不应继续生效,亦批抨上诉庭仅以书面通知,未经聆讯便「自动颁下」暂缓运行令,剥夺了他们陈述反对理据的权利。[7]
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及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批抨暂缓运行裁决会引致法律上出现混乱情况:法庭一方面容许警方继续非法拘捕市民,另一方面无理被捕的市民又可申请人身保护令而获释,并可因非法拘捕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偿[8][9]。
个人生活
潘兆初已婚,育有两名儿子[12]。
参考数据
- 卢子健、何安达. . 天地图书. 1994: 567.
- . 政府新闻处. 2015-09-16 [2019-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7).
- . 香港01. 2019-05-22 [2019-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6).
- 邓肇坚维多利亚官立中学. . 2013 [2022-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5).
- . 明报. 2017-08-17 [2019-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7).
- 终审法院司法助理. . 2018-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明报. 2019-11-28 [201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25).
- . 2019-11-21 [201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4) (中文(香港)).
- . 明报. 2019-11-23 [201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7).
- . [2020-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
- . [2020-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30).
- (PDF). 政府新闻处. 2019 [2022-09-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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