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据

枣据?—?),道彦中国晋朝文人、官员。颍川郡长社县(今河南省长葛县东)人。屯田制实行者枣祗之孙,曹魏巨鹿郡太守枣叔祎之子。本姓,其先人避仇改姓。

枣据容貌俊美,善于文辞。弱冠时召入大将军府,出任山阳县令,有治绩。升迁尚书郎,转任尚书右丞。贾充讨伐孙吴,枣据担任从事中郎。凯旋之后,转任黄门侍郎、冀州刺史、太子中庶子。[1]官至散骑常侍太康年间,枣据去世。享年五十余岁。生前所着诗、赋、论45首,因战乱多亡佚。

子女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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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晋书/卷092》,出自房玄龄晋书

参考数据

  • 晋书·文苑传
  • 全晋文·卷六十七》
  1. 王浚妻华芳墓志铭》:「浚前夫人济阴文氏……有子女曰韶,字韶英,适颖川枣台产。产父故大子中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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