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宇 (三国)
曹宇(211年前—278年),字彭祖,曹操之子,环夫人所生,娶张鲁之女张琪瑛。曹冲、曹据之同胞兄弟,魏元帝曹奂之父。
曹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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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彭祖 | ||||||||||||||
封爵 | 都乡侯→鲁阳侯→鲁阳公→下邳王→单父王→燕王→燕公 | ||||||||||||||
出生 | 211年前 | ||||||||||||||
逝世 | 咸宁四年(27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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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汉魏时期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封都乡侯。二十二年(公元218年),改封鲁阳侯。
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进爵为公。三年(公元222年),为下邳王。五年(公元224年),改封单父县王。
魏明帝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燕王。明帝曹叡年少时与曹宇亲近,即位后赐与曹宇王位。青龙三年(公元235年),征召曹宇入朝仕官。
评价
艺术形象
影视
- 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2017年):时光
注释
- 《三国志·魏志·武文世王公传》
- 《三国志·魏志·刘放传》
- 《三国志·刘放传》:其年,帝寝疾,欲以燕王宇为大将军,及领军将军夏侯献、武卫将军曹爽、屯骑校尉曹肇、骁骑将军秦朗共辅政。宇性恭良,陈诚固辞。帝引见放、资,入卧内,问曰:「燕王正尔为?」放、资对曰:「燕王实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曹爽可代宇不?」放、资因赞成之。又深陈宜速召太尉司马宣王,以纲维皇室。帝纳其言,即以黄纸授放作诏。放、资既出,帝意复变,诏止宣王勿使来。寻更见放、资曰:「我自召太尉,而曹肇等反使吾止之,几败吾事!」命更为诏,帝独召爽与放、资俱受诏命,遂免宇、献、肇、朗官。太尉亦至,登床受诏,然后帝崩。
- 《三国志·魏志·陈留王纪》:十一月,燕王上表贺冬至,称臣。诏曰:「古之王者,或有所不臣,王将宜依此义。表不称臣乎!又当为报。夫后大宗者,降其私亲,况所继者重邪!若便同之臣妾,亦情所未安。其皆依礼典处,当务尽其宜。」有司奏,以为「礼莫崇于尊祖,制莫大于正典。陛下稽德期运,抚临万国,绍大宗之重,隆三祖之基。伏惟燕王体尊戚属,正位藩服,躬秉虔肃,率蹈恭德以先万国;其于正典,阐济大顺,所不得制。圣朝诚宜崇以非常之制,奉以不臣之礼。臣等平议以为燕王章表,可听如旧式。中诏所施,或存好问,准之义类,则『燕觌之敬』也,可少顺圣敬,加崇仪称,示不敢斥,宜曰『皇帝敬问大王侍御』。至于制书,国之正典,朝廷所以辨章公制,宣昭轨仪于天下者也,宜循法,故曰『制诏燕王』。凡诏命、制书、奏事、上书诸称燕王者,可皆上平。其非宗庙助祭之事,皆不得称王名,奏事、上书、文书及吏民皆不得触王讳,以彰殊礼,加于群后。上遵王典尊祖之制,俯顺圣敬烝烝之心,二者不愆,礼实宜之,可普告施行。」
- 《通典》卷九十三:四年,陈留国上,燕公是王之父,王出奉明帝祀,今于王为从祖父。有司奏:“应服周,不以亲疏尊卑为降。”诏曰:“王奉魏氏,所承者重,不得服其私亲。”
军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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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司马懿 |
曹魏大将军 235年—236年 |
继任: 曹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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