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党的喉舌”成为政府对报社和记者的唯一要求。而民办报社的关闭和整编、各省市日报(即党报)的创立和扶持、反右运动中的“引蛇出洞”及随后政府对追求“言论自由”的编辑和记者的打击成为政府实施其“报禁政策”的三大标志。
台湾
1951年,台湾适逢戒严时期,政府以「节省纸张」为由,停止新报纸登记(限照),现有报纸每份发行张数限三大张以内(限张),印刷厂只能在一地(限印)。此后,任何要办新报纸的人都必须向经营不善的报纸业者购买登记证,方可发行;例如「华报」经营不善即将停刊,登记证由联合报系取得,民生报方可创刊;例如公论报登记证由联合报系的经济日报取得。由于报纸经营需经政府同意,故报社与当时执政的中国国民党紧密结合,报社负责人也因此与中国国民党政策内核结合,例如中国时报系余纪忠、联合报系王惕吾皆为中国国民党 中央常务委员。
随着台湾在1987年解严,报禁于1988年1月1日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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