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磊华

戴磊华QPMCPM[?]英语:1917年9月19日—2004年8月24日),旧译邰华[注 1]英国殖民地资深警务人员,1966年12月至1967年7月出任香港警务处处长

戴磊华
Edward Tyrer
香港警务处处长
任期
1966年12月19日—1967年7月21日
前任伊辅
继任伊达善
个人资料
出生1917年9月19日
英属圭亚那
逝世2004年8月24日(2004岁—08—24)(86岁)
 英国百福郡

六七暴动」在1967年5月爆发的时候,戴磊华正在英国休假,到6月中旬才返回香港主持大局,但未几突然于7月14日返英述职,同月21日宣布以「健康关系」提早退休,无需返港,引起多番揣测。根据后来解封的官方机密文机披露,戴磊华因拒绝听从时任署理香港总督祁济时的指示采取强硬手段镇压暴动,结果被要求即时申请提早退休。

戴磊华在1937年加入千里达警队任职警官生,1938年升任助理警司二战期间曾经于1939年至1942年投身英军服役参与战事,随后短暂于英属印度警队任职。在1945年9月,戴磊华加入香港临时军政府,最初以陆军上尉阶级处理警务工作,旋于1946年出任助理警司、1953年升任警务处助理处长,在1963年再升任警务处副处长。出任警务处处长以前,戴磊华曾在1952年、1956年和1963年三度获补送往英国的警察学院短期深造。

生平

早年生涯

戴磊华1917年9月19日生于英属圭亚那圭亚那前身),[2][注 2]出生时的姓名是「Edward Tyrer Egg」(爱德华·泰尔·厄尔),[4]但他于1945年向英格兰及威尔斯最高法院提交改名契把姓氏「Egg」(厄尔)除去,从此易名为「Edward Tyrer」。[5]戴磊华的父母分别名理乍得·泰尔·厄尔(Richard Tyrer Egg)和莉丽恩·茂德·厄尔(Lilian Maude Egg)。[6][4]理乍得是英属圭亚那的土生英格兰人,在当地的殖民地司法部门任职,后来曾任黄金海岸加纳前身)高等法院大法官;[6]而莉丽恩则具葡萄牙人血统。[4]此外,戴磊华有胞姊和胞弟各一名,分别名莱拉·泰尔·厄尔(Leila Tyrer Egg)和约翰·埃德加·泰尔·厄尔(John Edgar Tyrer Egg)。[6][4]约翰在外交部任职,与胞兄一样在1963年立改名契,把原有的姓氏「Egg」(厄尔)除去。[7][6]

戴磊华少时在英属圭亚那生活,后往英国接受教育,先后入读伦敦圣保罗学校牛津大学艾克斯特学院[4][8]他在1937年加入英国加勒比海殖民地千里达的警队任职警官生,开始从事初级警务督察的工作,翌年获擢升为助理警司[8]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曾于1939年至1942年于英军服役参与战事,[9]随后转到英属印度警队短暂服役。[3]

警务生涯

旺角警署新大楼由戴磊华于1965年8月12日激活

戴磊华在1945年以陆军上尉身份加入香港的临时军政府,协助军政府处理警务工作。[9]香港在1946年5月恢复由英国的文治殖民地政府管治后,他旋于警务处出任助理警司,至1951年4月与P·I·M·艾云(P. I. M. Irwin)一同出任香港警队历来首批增设的高级警司[9][10]在1952年,戴磊华获警队补送往英国华威郡邓斯莫尔-莱顿(Ryton-on-Dunsmore)的国家警察学院(National Police College)高级训练班深造,在英期间曾于6月19日代表警队在伦敦参与已故英皇乔治六世的出殡行列,同年8月学成返港后署任警务处助理处长,至1953年2月再正式任警务处助理处长。[9][11][12]

在1956年5月至6月,戴磊华第二度获补送往国家警察学院,修读殖民地警察指挥课程,此后曾于1960年至1963年间多番署任警务处副处长[12]他在1963年第三度被派往英国短暂深造,[12]并在返港后于同年11月接替退休的毕明达(Ken Bidmead)正式出任警务处副处长。[13]戴磊华在警务处副处长任内曾于1965年和1966年多次署任警务处处长一职,[14]期间又曾以署理警务处处长的身份,于1965年8月12日主持旺角警署新大楼的激活典礼。[15]

戴磊华在1966年10月获联邦事务大臣委任接替届满55岁退休年龄的伊辅担任警务处处长[16]旋于同年12月正式履新,而警务处副处长一职则由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伊达善接替。[14]在出任警务处处长前,戴磊华曾先后在1950年和1956年因功获英廷奖授殖民地警察劳绩奖章(CPM)和女皇警察奖章(QPM)。[17][18]

突然退休

戴磊华接任警务处处长后不久,香港即于1967年5月爆发持续了大半年的「六七暴动」。暴动源于东九龙新蒲岗一家塑料花厂发生劳资纠纷而引发的工潮,工潮在左派的介入和「文革」风潮席卷香港的情况下愈演愈烈。[19]从5月6日起,发动工潮的工人开始与警方发生零声冲突,局势随后更因为加入冲突的滋事份子人数不断上升,迫使港府在5月11日宣布东九龙实施宵禁[20]在5月16日,左派团体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简称「斗委会」),以「反英抗暴」为号召挑战殖民地政府,对殖民地政府的管治构成威胁。[21]

六七暴动爆发前,戴磊华刚好在5月3日返英渡假,警务处处长一职遂由副处长伊达善署任。[22]在伊达善指挥下,警方采取强硬态度对付左派滋事份子,当中包括派出警察训练分遣队维持秩序,以及一度对香港岛实施宵禁,以防止冲突进一步蔓延。[20]及至6月中旬,戴磊华自英返港,警队才重新由他指挥。[22]可是,香港的局势未有改善迹象,在7月8日,中港边境发生轰动一时的沙头角枪战,事件中中国民兵突袭驻守边防的香港警察,造成五名警务人员殉职,当中包括三名华籍人员和两名巴籍人员。[23]翌日,左派滋事份子再于皇后大道西发动袭击,21岁华籍警员林宝华在当值期间遭凶徒以铁钩钩杀,死状甚惨,再次引来传媒广泛报道。[23]

在7月12日,身穿整齐制服和左臂缠上黑纱布的戴磊华出席了一连串的悼念仪式。[23]在早上时份,他首先亲身到跑马地天主教坟场出席其中两名殉职华籍警员的葬礼,他在号角声中显露出凝重神色,向两名警员作最后致敬;[23]随后,他即转往军器厂街水警广场出席另外两名殉职华籍警员的公祭仪式,他在仪式中除了向死者家属致以慰问外,又代表警队首先向两名警员致敬,并依照中国传统作三鞠躬[23]在傍晚时份,他还到启德机场出席两名殉职巴籍警员的遗体告别仪式,目送两名警员遗体由飞机运返巴基斯坦安葬。[23]

在「六七暴动」期间,戴磊华突然在7月14日奉召返回英国伦敦,向联邦事务部(图)主要官员述职;一星期后,他在7月21日以「健康关系」为理由不能返港,获准提早退休。
据了解,时任英揆韦尔逊曾对香港在「六七暴动」初期的局势显得相当不满。

未几,戴磊华突然在7月14日奉召返回英国,当时政府新闻处解释戴磊华是返回伦敦述职,向联邦事务部主要官员商讨香港的保安事务和改组警队架构,但此后良久未有进一步消息。[22]及至7月21日,联邦事务部突然发表文告,指戴磊华因「健康关系」不能返港,已申请提早退休,并已获联邦事务大臣批准。[22]戴磊华同时答应在未来数月向联邦事务部提供咨询服务才正式离开政府。[22]至于警务处处长一职则由副处长伊达善接任,正式指挥一切警务。[22]伊达善接任警务处处长后继续以强硬手段对付左派滋事份子,暴动到1967年12月才告平息。[21][19]

戴磊华退休时只有50岁,距离正常55岁退休年龄尚有5年,他就任警务处处长也只有7个月,成为任期最短的一位,使事件显得耐人寻味。[3]尽管英政府方面表示戴磊华因「健康关系」提早退休,但他在担任警务处处长7个月期间,曾经出席过警队颁奖典礼等大小公开活动,[24]在1967年4月18日更参与警队捐血日,当时健康未有任何异样。[25]由于戴磊华在担任警务处处长期间从未传出任何健康问题,因此他提早退休一事因起了各种揣测。[3]其中,把戴磊华形容为「双手沾满香港中国同胞鲜血的刽子手」的左派报章《大公报》认为,戴磊华是因表现不济而被迫提早退休。[26]英政府与港府一直拒绝公开戴磊华在伦敦与联邦事务部的会晤细节,也拒绝就他提早退休一事提供进一步数据,使外界无从得知内幕真相。[3]但据了解,时任英揆韦尔逊曾对香港在「六七暴动」初期的局势显得相当不满。[3]

晚年生涯

戴磊华退休后在英低调生活,未曾向外交代当年以「健康理由」提早退休一事。[3]多年以后,他在2004年8月24日于英格兰百福郡家中逝世,终年86岁,事件背后的秘密遂跟随他本人长埋黄土。[3][27]香港《南华早报》记者冼乐嘉(Kevin Sinclair)曾在2004年向香港历史文件馆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文件及历史司查找有关戴磊华当年提早退休的文档,但都得不到满意回复。[3]

香港新闻工作者张家伟在2012年出版的著作《六七暴动:香港战后历史的分水岭》中,引述解封的英国殖民地文件透露,在「六七暴动」期间一个由署理港督祁济时主持的会议上,戴磊华拒绝听从祁济时的指示,采取强硬手段镇压暴动,理由是担心会被起诉和有可能承担法律后果。[28]结果,祁济时对戴磊华领导警队失去信心,于是在1967年7月12日要求他在翌日早上十时前申请提早退休,否则会向他启动勒令退休进程,戴磊华遂按指示以「健康理由」退休。[28]解封的机密文件还透露,戴磊华返英后与联邦事务部官员会面时,质疑镇压暴动会导致局势升级,是港府政策的倒退。[28]

荣誉

主要经历
  • 加入千里达警队任职警官生
    (1937年)
  • 升任助理警司
    (1938年)
  • 投身英军服役参与战事
    (1939年-1942年)
  • 于英属印度警队任职
    (1943年-1945年)
  • 以陆军上尉身份于香港军政府处理警务工作
    (1945年-1946年)
  • 于香港警队任职助理警司
    (1946年5月-1951年4月)
  • 升任为香港警队首批高级警司之一
    (1951年4月-1952年)
  • 获补送往英国国家警察学院高级训练班深造
    (1952年)
  • 返港署任助理警务处处长
    (1952年8月-1953年2月)
  • 出任警务处助理处长
    (1953年2月-1956年5月)
  • 获补送往英国国家警察学院殖民地警察指挥课程深造
    (1956年5月-6月)
  • 返港回任助理警务处长
    (1956年6月-1963年)
  • 获补送往英国布尔斯山警官学院深造
    (1963年)
  • 香港警务处副处长
    (1963年11月24日-1966年12月18日)
  • 香港警务处处长
    (1966年12月19日-1967年7月21日)

相关条目

附注

  1. 由于港府担心「邰华」一名容易误读成「邵华」,因此在1965年2月宣布改译名为「戴磊华」。[1]
  2. 南华早报》在2004年的报导报称戴磊华在英国伦敦出生,[3]但纽约出入境当局在1922年的出入境记录却指他生于英属圭亚那。[4]根据1945年刊载戴磊华提交改名契的《伦敦宪报》,内文特别指出戴氏为「天生英籍人士」(natural born British Subject),意味他有可能并非在英国本土出生。有见及此,本文采用纽约出入境当局指戴磊华生于英属圭亚那的说法。[5]

注脚

  1. 〈署理警务处长邰华官式译名将改戴磊华〉(1965年2月23日)
  2. Luzzatto (1960), p. 260.
  3. Sinclair (2004)
  4. "List or Manifest of Alien Passengers for the United States Immigration Officer at Port of Arrival (Port of New York)" (9 May 1922), List 3.
  5. "Issue 37198", London Gazette, 27 July 1945, p. 15.
  6. "John Tyrer: Foreign Office civil servant" (21 May 2009)
  7. "Issue 43041", London Gazette, 28 June 1963, p. 54.
  8. The Colonial Office List (1951), p. 658.
  9. The Colonial Office List (1962), p. 452.
  10. "The Force's "firsts"" (2004)
  11. "Supplement to Issue 3957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London Gazette, 19 June 1952, p. 3361.
  12. 〈警务处长伊辅返英渡假,邰华代警务处长〉(1965年2月21日)
  13. 〈副警务处长必明达退休〉(1963年11月24日)
  14. 〈伊辅处长今晨离港,戴磊华升处长〉(1966年12月19日)
  15. 〈新旺角警署举行激活礼,署理警务处长戴磊华主持〉(1965年8月12日)
  16. 〈伊辅十二月荣休,戴磊华将升任为警务处长〉(1966年8月10日)
  17. "Supplement to Issue 38929", London Gazette, 2 June 1950, p.2807.
  18. "Supplement to Issue 4066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London Gazette, 30 December 1955, p. 36.
  19. 〈六七暴动40周年回顾:走过香港文革的岁月〉(2007年05月06日)
  20. 梁可欣(2010年),54页。
  21. 《文化大革命志补卷一:赤祸香港》(造访于2012年8月5日)
  22. 〈戴磊华获准退休,伊达善续署理警务处处长职务〉(1967年7月22日)
  23. 〈殉职警员葬礼哀荣〉(1967年7月13日)
  24. 〈警务处长戴磊华勉励警察须运用冷静头脑〉(1967年3月11日)
  25. 〈警务处长戴磊华捐血〉(1967年4月19日)
  26. 〈抗暴冲击深达敌阵,戴磊华突「炒鱿鱼」反映港英倾轧甚深〉(1967年7月22日)
  27. "Tyrer, Edward" (2004)
  28. 张家伟着(2012年),页121至122。

参考数据

英文数据

  • "List or Manifest of Alien Passengers for the United States Immigration Officer at Port of Arrival (Port of New York)". US: Immigration Service, U.S. Department of Labor, 9 May 1922.
  • The Colonial Office List. Great Britain: H.M.S.O., 1951.
  • Edited by Luzzatto, Rola, Hong Kong Who's Who: An Almanac of Personalities and Their History, 1958- 1950. Hong Kong: Ye Olde Printers, 1960.
  • The Colonial Office List. Great Britain: H.M.S.O., 1962.
  • "The Force's "first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OffBeat Issue 769. Hong Kong: Hong Kong Police Force, 18 February to 2 March 2004.
  • Sinclair, Kevin, "Ex-police Chief Takes Secret of His Departure to the Grav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Hong Kong: SCMP, 5 September 2004.
  • "Tyrer, Edward", Calendars of the Grants of Probate and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England and Wales), 2004.
  • "John Tyrer: Foreign Office civil servan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The Times, 21 May 2009.

中文数据

  • 〈副警务处长必明达退休〉,《工商日报》第四页,1963年11月24日。
  • 〈警务处长伊辅返英渡假,邰华代警务处长〉,《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65年2月21日。
  • 〈署理警务处长邰华官式译名将改戴磊华〉,《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65年2月23日。
  • 〈新旺角警署举行激活礼,署理警务处长戴磊华主持〉,《工商日报》第七页,1965年8月12日。
  • 〈伊辅十二月荣休,戴磊华将升任为警务处长〉,《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三页,1966年8月10日。
  • 〈伊辅处长今晨离港,戴磊华升处长〉,《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66年12月19日。
  • 〈警务处长戴磊华勉励警察须运用冷静头脑〉,《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三页,1967年3月11日。
  • 〈警务处长戴磊华捐血〉,《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三页,1967年4月19日。
  • 〈殉职警员葬礼哀荣〉,《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三页,1967年7月13日。
  • 〈抗暴冲击深达敌阵,戴磊华突「炒鱿鱼」反映港英倾轧甚深〉,《大公报》第一张第四版,1967年7月22日。
  • 〈戴磊华获准退休,伊达善续署理警务处长职务〉,《工商日报》第四页,1967年7月22日。
  • 梁可欣编,《最后六任港督的声音》,香港:商务印书馆,2010年。 ISBN 978-9-62071-897-7
  • 六七暴动40周年回顾:走过香港文革的岁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苹果日报》,2007年5月6日。
  • 张家伟,《六七暴动:香港战后历史的分水岭》。香港:香港大学出版社,2012年。 ISBN 978-9-88808-396-1
  • 文化大革命志补卷一:赤祸香港》,延陵科学综合室,造访于2012年8月5日。

外部链接

警职
前任:
毕明达
香港警务处副处长
1963年11月-1966年12月
继任:
伊达善
前任:
伊辅
香港警务处处长
1966年12月-1967年7月
继任:
伊达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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