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东雄

戴东雄1937年8月21日),出生于屏东县屏东市台湾法学家,曾任司法院大法官

戴东雄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7-08-21) 1937年8月21日
日治台湾高雄州屏东郡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7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学历
经历

经历

小学三年级时随父亲北上任教,就读于龙安国小,后进入师大附中初中部、高中部,1960年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受系主任韩忠谟启发决心前往德国留学,1969年获德国美茵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专长为民法,尤其身分法领域更系台湾之权威。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学院院长,1994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2003年卸任,并长年于东吴大学兼任教授亲属法继承法课程。现任铭传大学法律学系专任讲座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兼任教授、中华民国法务部民法亲属暨民法继承修改委员会之召集人。

戴氏于2004年曾因推动台湾、德国的法学、文化、经济、环境保护等交流,获颁德国联邦总统「一级联邦十字勋章」,是有史以来,获颁这项勋章殊荣的第一位台湾人。

家庭

戴炎辉亦为台湾著名法律学者,并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也是首任台湾人出任司法院院长。三弟戴东原为前台大医院院长,四弟戴怡德则是国立台湾大学化工系退休教授。姪子戴桓青戴松青。 育有一子一女,女儿戴瑀如亦为美因兹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儿子戴楠青毕业自台大造船系,拥华盛顿大学博士学位,现于台北科技大学任教。

逸事

  • 因其屏东人出生于高雄的背景,其父取名为「东雄」。在高雄州山下町就读幼稚园时,曾短暂使用过田井雄次之名。
  • 其就学回忆里,自承韩忠谟萨孟武两位教授影响他最深[1]
  • 留学时期本来打算就读海德堡大学,但因许多法律系前辈亦在该地攻读博士,劝说他在此环境将使德语无法进步,故后决定转往迈茵兹大学。
  • 包括前司法院院长翁岳生大法官施启扬王泽鉴都是他在德国时期留学的前、后辈。

参考文献

  1. 台湾法界耆宿口述历史第六辑- 戴东雄先生访谈纪录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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