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翰
张维翰(1886年12月29日—1979年9月1日)字莼沤,云南昭通大关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法学家。[1][2][3]
张维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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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72年5月15日—1973年3月19日 | |
总统 | 蒋中正 |
前任 | 李嗣璁 |
继任 | 余俊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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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65年11月2日—1973年3月19日 | |
监察院院长 | 李嗣璁 |
前任 | 李嗣璁 |
继任 | 周百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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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32年5月28日—1933年1月14日 | |
前任 | 吴景鸿 |
继任 | 梁寒操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6年12月29日![]() |
逝世 | 1979年9月1日![]() | (92岁)
政党 | ![]() |

生平
昆明督办
张维翰毕业自公立云南法政学堂。1908年(光绪34年)入陆军第十九镇第37协担任随营学堂教师兼司令部秘书。昆明重九起义时,张维翰参加革命派。[1][2][3]
1912年(民国元年),加入国民党。此后为滇系领导人唐继尧的部下。以后,历任云南省行政公署总务科科长、黑盐井区盐务督煎总办兼盐兴县知事、个旧县知事。1915年(民国4年)12月护国战争爆发,张维翰参加护国军,同袁世凯支持的广东将军龙济光军交战,张维翰负重伤。后护国军胜利,张维翰伤愈。1916年(民国5年)7月,入四川,被蔡锷任命为四川督军公署秘书长。翌年秋,返回云南。[1][2][3]
1918年(民国7年)冬,张维翰奉唐继尧派遣,出席广州军政府召开的地方行政会议。不久,张维翰赴日本,入东京帝国大学学习东京市政及地方行政。1922年(民国11年)3月,回到云南省,被任命为蒙自道尹,准备开始实施昆明市市政建设。同年8月,设置昆明市,张维翰任第一任昆明市政公所督办。任职期间,张维翰3度赴日本,考察了东京市的关东大地震恢复状况及日本全国都市行政状况。[1][2][3][4]
脱离滇系
1927年(民国16年)2月,唐继尧被支持国民政府的部下龙云等四位镇守使发动兵变推翻。1928年1月,龙云任云南省政府主席,成立云南省政府。张维翰被龙云继续任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委员兼国民政府外交部特派驻云南交涉员。同年末,参加在南京召开的有关越南的中法条约改订会议。1929年(民国18年)12月,张维翰任云南省政府民政厅厅长。由于张维翰作为唐继尧旧政权的干部受到龙云重用,张维翰被卢汉等滇军将领嫌恶。[1][2][3]
1930年(民国19年)3月,卢汉等滇军4位师长针对龙云发动兵变之际,孙渡(时任参谋长)及张维翰被卢汉等人当作「清君侧」的肃清目标。但兵变最终失败,张维翰保住了民政厅长的地位。但是,张维翰因该事件而对政务产生厌倦。结果,1931年(民国21年)8月辞去民政厅长职务[5]。此后张维翰脱离滇系,转到国民政府中央任职。[1][2][3][4]
著作
- 《都市计画》
- 《法制要论》
- 《行政法精义》
- 《地方自治实务》
- 《田园都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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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友春主编. .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国铭主编. . 团结出版社. 2005. ISBN 7-80214-039-0.
- 东亜问题调查会. . 朝日新闻社. 1941.
- 刘寿林等编. .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1876页作此。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作正式辞任时间为1932年11月12日。接替张维翰担任民政厅长的是兵变4位师长之一朱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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