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詞

同人詞歌詞創作的一種。它是動漫文化、同人文化界別中的填詞作品。

創作形式

最常見的同人詞作品,是以該套動畫的外語原曲,填進與原動畫相關的本地語言歌詞,例如在《曉之車》條目中所列出的同人創作。有時,同人詞也會是一些借用別的歌曲,或以原創的歌曲,來填寫與動漫文化相關的歌詞。

除了以原創的歌曲來填詞外,由於同人詞大都使用已有的樂曲,因此它跟改編詞一樣,屬於二次創作

創作風氣

同人詞的普及風氣,與原作動畫的歌曲本地化有關係。若該動畫受歡迎,卻不存在或只有很少中文版本歌曲,令愛好者無法以自己母語唱出;又或電視台的中文版本歌曲質素備受批評,那麼,該作品便較有機會產生出較多的同人詞作品。好像《心跳回憶》、《百變小櫻》、《鋼之鍊金術師》等動畫或遊戲,就引起了同人詞的創作風潮。

此外,同人詞的創作,亦可能與同人遊戲同人廣播劇MAD片同人MV等其他同人創作互相配合。

常見的同人詞創作,有中文(粵語)、中文(普通話)、韓語、西班牙語、日語等語言。

與改編詞的異同

不論從創作的題材、內容、風氣或目的來看,同人詞與改編詞均不相同。改編詞必定以商業流行曲進行舊曲新詞創作。同人詞則可以用同好間創作的非商業歌曲,甚至自行作的曲來填寫,不過仍以填寫動畫本身的外語原曲為主。改編詞通常以當地的商業流行曲來填詞。同人詞則多以動畫原創地域的外語歌曲來填詞。

同人詞的填詞人或支持者,未必認同他作品是「改編」,而認為作品表達出原作和原作者意思,甚至勝於透過商業渠道發行的「官方」本地語言版本。他們創作時,通常亦直接採用原曲來填,不理會或不承認「官方」版本在編曲時對原曲作出的更改。

發佈途徑

同人詞的發佈主要有以下途徑:

  • 以動漫為主題的論壇
  • 網絡歌手上載自行演繹的作品之空間
  • 同人誌即賣會上舉行「同人詞發佈會」
  • 透過學界動漫畫組織的創作比賽或交流活動

只以文字形式發佈,讀者未必聽過歌曲。同時因每人捉音有所不同,即使該歌詞是協音的,但讀者未必能順利唱出[1]

若以歌曲形式發佈,即使只在同好活動裏唱出,由於歌曲往往是動畫原有的歌曲,有可能被指為觸犯版權。縱然在日本的版權持有人對日本當地的同人詞表示容許,但在不同地區以版權操作盈利的組織(如香港的CASH)並不允許,同時它們未必有定好的申請合法授權之程序與價目。曾有同人詞填詞人多番主動聯絡,卻仍不果。

若以自行創作的歌曲填寫同人詞,雖然可解決版權問題,但由於歌曲並非該動漫畫原有的,有不少受眾,甚至是同人詞填詞人,都覺得失卻同人詞本身的意義,在表達動漫原著、與動漫原著擁有「共同根元」上失了真,變成與普通歌曲創作無異。

同人詞作品

以下是一些曾在同人誌即賣會上公開過的同人詞的歌曲產物:

  • 心跳回憶》(同人廣播劇)
  • 浪客劍心》(同人廣播劇)
  • 《ANGEL BUBBLES》(同人詞唱片)

相關活動

以下是一些同人詞相關的公開活動:

  • CAGE同人誌即賣會上的「同人詞發佈會」
  • 香港大專動漫畫聯會的「全港動漫畫歌唱比賽
  • 中文大學動漫畫研究社主辦的「全港同人創作計劃」之「全港動畫歌曲填詞比賽」

參見

参考文献

  1. 黃志華:《粵語流行曲四十年》,香港:三聯,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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