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
形象
东亚文化
司马迁编撰的《史记》之中,《列传》有一卷〈刺客列传〉为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等五位人物记述生平事迹;[1] 自此之后,刺客的形象就未曾记录于正史,仅在野史小说之中有所描述。
「刺客」在中国古典刻画的人物形象,通常被赋予是为某种政治理想和目的,实现崇高的情感和自我价值观,而展开暗杀行动,结局经常是悲剧收场。[2] 清代文人吴见思评论「刺客是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刺客传》是《史记》中第一种激烈文本,故至今浅读之而须眉四照,深读之则刻骨十分。」
作品之中的刺客带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信念,抱着必死的决心前往刺杀目标,往往可能只有一次机会,无论成功与否都将去不复返。相对于之职业化的「杀手」,则更多是为金钱利益而杀人,并可能在保命的前提下拒绝杀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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