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2月花蓮地震
1957年2月花蓮地震(10月發生另起強震)發生於台北時間24日4時26分23秒,震央位於花蓮市東南東方70公里,深度60公里,規模7.3,花蓮感受最大震度為5級,其餘新竹、台中、日月潭、新港、大武、台東、宜蘭為4級,淡水、基隆、阿里山、高雄、恆春、澎湖為3級,另金門、馬祖同樣有感。
日期 | 24 February 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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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ML | |
23.8°N 121.8°E | |
影響地區 | 臺灣 |
傷亡 | 11人死亡,44人受傷[1] |
地震造成全島179間房屋倒塌,其中中部橫貫公路發生山崩,開路工程中的工人宿舍遭到土石掩埋倒塌,造成7死、6重傷及16人輕傷。
參考資料
- . 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 [2022-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7)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 張憲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淺談台灣歷史上的大地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地科園地》第10期,199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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