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
黄陵县是中国陕西省延安市所辖的一个县。属于洛河支流沮河流域。因县北桥山有黄帝陵而得名。总面积为228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3万人。
黄陵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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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 |
![]() 黄陵县的地理位置 | |
坐标:35°35′03″N 109°15′21″E | |
国家 | ![]() |
隶属行政区 | 陕西省延安市 |
政府驻地 | 桥山街道 |
面积 | |
• 总计 | 2,287.28 平方公里(883.12 平方英里) |
人口(2020) | |
• 总计 | 12.7万人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邮政编码 | 727300 |
电话区号 | 911 |
车辆号牌 | 陕J |
行政区划代码 | 610632 |
沿革
- 夏商时期属桥国领域。西周时期称白翟地。战国早期属魏国,后期属秦国。西汉时设狄道县。
- 后秦在今县南置中部县。
- 北魏兼置中部郡,并分西北部地置狄道县。
- 西魏大统九年(543年)中部郡、县迁至县境杏城(今桥山镇南的南城)。
- 北周改狄道县为利人县,后废。
- 大隋开皇九年(589年)因避隋文帝父杨忠名讳,改中部县为内部县。
- 大隋大业三年(607年)内部县迁治今址。
- 唐武德二年(619年)复称中部县,并在县城兼置坊州。
- 元至元六年(1269年)撤销坊州,县属鄜州。
- 明崇祯十四年仍复中部县。
- 清咸丰版《汾阳县志·烈女》:“朱新堞妻卢氏,妾薛氏、冯氏。新堞,晋恭王十七世孙也,家汾州(今汾阳市),崇正十四年知中部县。会贼入关,传檄至,新堞方巡城,怒而碎之,誓必死以守。妻妾三人请先自经,有女方数岁,亦随母死。”可见明代时尚设县。
- 民国三年(1914年)属榆林道。
- 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属省。
- 民国卅三年(1944年)因县城北桥山上有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陵,改名黄陵县。
- 民国卅七年(1948年)属黄龙分区。
人口
2020年末,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县常住人口为127025人[1]。全县户籍人口11.91万人,城镇化率34.3%,城镇人口40909人;2020年出生率7.19‰。
自然特征
黄陵县属鄂尔多斯台地的一部分,为黄土高原沟壑区。平均海拔1200米。属温带大陆型气候,年平均气温9.4度,无霜期172天,年平均降水568.8毫米。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温和。
矿产资源丰富,有煤、锗、镓、石灰石等矿藏。已探明的煤炭地质储量27.3亿吨,是陕西四大煤田之一。境内264万亩林地,覆盖率达64%,是陕西五大林区之一。
友好关系
湖南炎陵县[3]
参考文献
- . www.citypopulation.de. [2023-12-3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news.cnwest.com. [2018-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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