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翼

高翼—?),字次同渤海郡蓨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高祐的從父弟,北魏官员。

生平

高翼为人豪侠有风度精神,在家乡很受推崇尊敬。孝昌末年,葛荣在燕赵地区反动叛乱,北魏朝廷因为高翼是崤山以东的豪族,就在高翼家中任命他担任渤海郡太守。高翼到渤海郡没多久,葛荣的势力更盛,高翼就统领全郡百姓迁居黄河和济水之间。北魏因此设置东冀州,以高翼担任刺史,加镇东将军,封乐城县侯。永安末年,高翼官至抚军将军定州刺史[1]。等到尔朱兆杀死魏孝庄帝元子攸,高翼保境自守,对儿子们说:“主忧臣辱,主辱臣死,如今国家危急,人神共愤,破家报国,就是这种时候了。尔朱兄弟个性非常猜忌,一猜忌就会害人,你们应该早做准备。先人有夺人之志,时机是不可以失去的。”事情没准备好高翼就去世了。中兴初年,朝廷赠予使持节侍中太保录尚书事、冀定瀛相殷幽六州诸军事、冀州刺史,谥号文宣[2][3]

其他

高翼给儿子高昂找了一个严格的老师,让老师对高昂严加鞭打,高昂不遵老师的教训,专门从事骑马打猎,经常说:“男儿应当横行天下,自取富贵,谁能端坐读书,作老博士呢!”高昂和哥哥高常常打劫抢掠,州县不能给他们治罪。高昂又招聚剑客,家资耗尽,同乡人害怕他,谁也不敢违反高昂的意思。高翼说:“这个孩子如果不造成我们家族灭亡,就会振兴我们的家族,绝不只是称雄一州的豪士。”[4]因为高昂仪表雄伟气宇不凡、声音急切嘈杂,高翼就给就昂藏敖曹给他取名[5]。高翼的儿子高和高昂等人一起抢劫,高翼经常被囚禁在监狱中,只有遇到赦免才能出狱。高翼对人说:“我四个儿子都长了肉眼、天眼、慧眼、佛眼、法眼等五眼,我死之后可有人给我一锹土吗?”高翼死后,高昂大修坟墓,对父亲说:“老爹,你生前害怕死后得不到一锹土,现在被土压着,终于知道体面了吧?”[6]

墓地

1973年4月,河北省博物馆、文管处对景县高氏墓群进行了调查,选择三座进行发掘,其中编号景高M5的墓地因出土墓志,确定为高翼之孙高潭的墓地。景县高氏墓群中,葛庄村西五座墓地的三号墓封土比一般墓的大出几倍,综合《北史》中高昂为高翼“大起冢”,河北省文管处据此认为三号墓属于高翼,葛庄村西五座墓地属于高翼祖孙墓葬[7]

家庭

曾祖

  • 高庆,后燕司空公[8]

兄弟

  • 高某,东魏卫将军、右光祿大夫、冀州大中正、博陵郡太守高永乐之父
  • 高某,北齐征西将军、安州刺史、万年县子高延伯之父

夫人

  • 中山张氏,北魏中坚将军、射声校尉张元宾的姐妹[9][10]

子女

  • ,北魏抚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司空公、长乐文昭公
  • 高慎,西魏侍中、司徒、渤海郡公
  • 高昂,东魏平北将军、西南道大都督、侍中、司徒公、永昌忠武王
  • 高季式,北齐骠骑大将军、太常卿、都督、乘氏恭穆子
  • 高氏,嫁北魏龙骧将军、卷县县令郑熙[8]

参考资料

  1. 《魏书·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祐从父弟次同,永安末,抚军将军、定州刺史。
  2. 《北齐书·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三》:高,字邕,渤海蓨人也。父翼,字次同,豪侠有风神,为州里所宗敬。孝昌末,葛荣作乱于燕、赵,朝廷以翼山东豪右,即家拜渤海太守。至郡未几,贼徒愈盛,翼部率合境,徙居河、济之间。魏因置东冀州,以翼为刺史,加镇东将军、乐城县侯。及尔朱兆弑庄帝,翼保境自守。谓诸子曰:“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今社稷阽危,人神愤怨,破家报国,在此时也。尔朱兄弟,性甚猜忌,忌则多害,汝等宜早图之。先人有夺人之心,时不可失也。”事未辑而卒。中兴初,赠使持节、侍中、太保、录尚书事、冀定瀛相殷幽六州诸军事、冀州刺史,谥曰文宣。
  3. 《北史·卷三十一·列传第十九》:祐从父弟翼,字次同,豪侠有风神。孝昌末,葛荣作乱,朝廷以翼山东豪右,即家拜勃海太守。翼率合境,徙居河、济间,魏朝因置东冀州,以翼为刺史,封乐城县侯。俄除定州刺史,以贼乱不行。及尔朱兆弑庄帝,翼保境自守,卒。中兴初,赠使持节、侍中、太保、录尚书、六州诸军事、冀州刺史,谥曰文宣。
  4. 《北齐书·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三》:其父为求严师,令加捶挞。昂不遵师训,专事驰骋,每言男儿当横行天下,自取富贵,谁能端坐读书作老博士也。与兄数为劫掠,州县莫能穷治。招聚剑客,家资倾尽,乡闾畏之,无敢违迕。父翼常谓人曰:“此儿不灭我族,当大吾门,不直为州豪也。”
  5. 《北史·卷三十一·列传第十九》:昂性似其母,幼时便有壮气。及长,俶傥,胆力过人,龙犀豹颈,姿体雄异。其父为求严师,令加捶挞。昂不遵师训,专事驰骋,每言:“男儿当横行天下,自取富贵,谁能端坐读书,作老博士也?”其父曰:“此儿不灭吾族,当大吾门。”以其昂藏敖曹,故以名字之。
  6. 《北史·卷三十一·列传第十九》:及昂等并劫掠,父次同常系狱中,唯遇赦乃出。次同语人曰:“吾四子皆五眼,我死后岂有人与我一锹土邪?”及次同死,昂大起冢。对之曰:“老公,子生平畏不得一锹土,今被压,竟知为人不?”
  7. 何直刚, , 《文物》 (第03期), 1979年, (第03期): 17–31 [2022-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2)
  8. 罗新,叶炜著. . 北京市: 中华书局. 2016.5: 249–252、495–496. ISBN 978-7-101-11639-7 (中文(繁體)).
  9. 《魏书·卷六十八·列传第五十六》:纂从弟元宾,太和十六年,出身奉朝请,迁员外郎、给事中。正光中,除中坚将军、射声校尉。永安三年卒。永熙中,外生高敖曹贵达,启赠持节、抚军将军、瀛州刺史。
  10. 《北史·卷四十·列传第二十八》:纂从弟元宾,位奉朝请。及外生高昂贵达,启赠瀛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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