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应淦
简介
1955出生于香港,在1961年毕业于洁莹幼稚园(与歌手陈洁灵为同届同学)[2],后毕业于圣若瑟书院(1967年入学[3]),1978年及1979年取得英国及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并于1994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1997年首次获委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5年,被政府委任为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素以辞锋锐利、擅于盘问见称。擅长刑事法,被称为香港刑事大律师「四大天王」之一,与清洪、包乐文及王正宇齐名。其著名的门生有: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蔡维邦及资深大律师石永泰等。
曾多次为香港轰动一时案件作为代表律师,如:龚如心遗产案中,为华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师[4];2012年新地风暴贪污案中,为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的代表律师[5];雨伞运动七警滥用私刑案中,为总督察黄祖成的代表律师[6]。
争议
在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争议中,骆应淦认为「一地两检」是没有合理法治基础,虽然高铁能够带来很多好处,但没有法律基础而在香港引用中国法律会令人担心,故此希望政府收回方案,暂缓立法。他又形容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批评部分法律界人士「精英心态」和「双重标准」是在「发烂渣」[7]。
荣誉
- 铜紫荆星章(2015年)
参考数据
- 《粤语审音配词字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淦正音灨(gam3),异音鉴(gaam3)(由陈康健老师于2019年10月26日查阅)。
- . 华侨日报. 1961-07-15: 14 [2022-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4).
- . 华侨日报. 1967-07-29: 24 [2023-10-14].
- 「老得可以做你阿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东方日报 2009-07-01
- 【新地案】炳江留医独立囚室 骆应淦:佢精神OK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苹果日报 2014-12-24
- 辩方星级大状骆应淦清洪 擅刑事案盘向证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明报 2016-06-02
- . 明报. 2018-01-07 [2018-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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