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巴尼亞行政區劃

自1912年阿尔巴尼亚宣布独立后,共进行过了21次行政区划改革。各行政单位曾先后分为或组合为大区、地区、次区、州(县)、区、市镇、市、乡镇、社区、村庄及聚居点。现时阿爾巴尼亞共分為12,下分61个市镇及再下分为373个行政分区。[1][2]

主要行政区划

阿尔巴尼亚的第一级行政区划单位为12个阿爾巴尼亞語),现行的区划自2000年实施。州由一个州长和州议会来管理。州长任命为中央部长会议(内阁)在该州的代表。[3]

市镇

阿尔巴尼亚的第二级政府由61个市镇()组成。每一个市镇由一个市长和市镇议会来管理,并每四年选举一次。2015年之前,阿尔巴尼亚语中的“”是指城市市镇,其管辖范围仅包括该城市。2015年之后,一个“”的管辖范围扩展至邻近的乡村市镇。[2][4]

行政分区

阿尔巴尼亚的第三级政府由373个行政分区(,直译为“行政单位”)组成,行政分区或称为地方行政单位()。大部分的行政分区是之前的乡村市镇或社区(),它们在2015年之前是第二级的区划单位。部分行政分区再下分为阿尔巴尼亚的2,972个村庄()。

参见

参考文献

  1. . [2022-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4).
  2. (PDF). Reformaterritoriale.al. [2017-09-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9-05).
  3. (PDF). Planifikimi.gov.al. [2017-09-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3-05).
  4. . [2023-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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