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昌
阜昌(11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137年十一月十八日)[注 1]是奉金朝之命创建的大齐国刘豫的年号。使用这个年号共8年。
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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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大齐 | |
君主 | 刘豫 | |
历时 | 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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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豫阜昌年号起始年份,史籍中有“庚戌说”和“辛亥说”两种说法。《宋史》和《金史》均以辛亥为阜昌元年。黄会奇《刘豫改元“阜昌”年代考》和许正弘《刘豫阜昌改元始年小考》辩证史籍记载,援引石刻资料,证明阜昌元年为庚戌年,并以《伪齐录校补》卷上《伪豫传》收录的《建元阜昌诏》证明,具体改元时间为庚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2][3]
改元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年号
- 中国
- 越南
- 日本
参见
参考文献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70页。
- 黄会奇. . 宋史研究论丛第10辑 (河北大学出版社). 2009-12: 75–86. ISBN 7810976745.
- 许正弘. . 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2011-05: 129–134. ISSN 1002-7963.
- 《宋史》列传第234:「〔建炎四年〕九月戊申,豫即伪位,赦境内,奉金正朔,称天会八年。……十一月,改明年元阜昌。……〔绍兴七年〕十一月丙午,废豫为蜀王。」
- 《金史》卷77〈刘豫传〉:「天会八年九月戊申,备礼册命,立豫为大齐皇帝,……以辛亥年为阜昌元年。……天会十五年,诏废齐国,降封豫为蜀王。豫称大号凡八年。」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辛酉〕是日,伪齐刘豫改元阜昌。豫初僭立,止用天会之号,至是奉金命而改之。《伪齐录》:『十一月二十二日奉圣旨:王者受命,必建元以正始。近古以来,仍纪嘉号,以与天下更新。乃者即位之初,有司请遵旧制。朕以大国之好,逊避未遑。而使命远临,促立别号,以昭受命之元,用新我齐民之耳目。嘉与诸夏,共承天休。其与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后,为阜昌元年。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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