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同
鍾同(1424年—1455年),字世京,江西永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鍾復之子。官至監察御史,景泰年間因上疏立儲之事下獄身死。
鍾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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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三才圖會》載《監察御史鐘公像》 | ||
大明監察御史 | ||
籍貫 | 江西永豐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世京 | |
諡號 | 恭湣 | |
出生 |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 江西永豐縣 | |
逝世 | 景泰六年(1455年) 京師 | |
親屬 | (父)鍾復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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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明史/卷162 |
- 《明史》(卷162):鍾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父復,宣德中進士及第。歷官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球詣復邸,邀偕行。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球出嘆曰:「彼乃謀及婦人。」遂獨上奏,竟死。居無何,復亦病死。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誌。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
- 《明史》(卷162):景泰二年舉進士,明年授御史。懷獻太子既薨,中外望復沂王於東宮。同與郎中章綸早朝,語及沂王,皆泣下,因與約疏請復儲。五年五月,同因上疏論時政,遂及復儲事。
- 《明史》卷162):“疏入,帝不懌。下廷臣集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引罪求罷。帝慰留之。越數日,章綸亦疏言復儲事,遂並下詔獄。明年八月,大理少卿廖莊亦以言沂王事予杖。左右言:事由同倡,帝乃封巨梃就獄中杖之,同竟死。時年三十二。”
- 《明史》(卷162):英宗復位,贈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啟為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成化中,授次子越通政知事,給同妻羅氏月廩。尋賜同謚恭湣,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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