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
维基词典
中的词条「
」。
都
可以指:
首都
:通常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所在地的首要行政中心城市。
首府
:指地方政府的行政中心,特别是享有高度自治权利的地方政府驻地。
大都市
: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城市。
都市
:指人口较为稠密、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地区。
都甲制
:中国明清历史设制的行政区划,县下设置“都”,都下设置“甲”
直辖市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于2010年实施行政区调整后,现设有6个直辖市,合称为「六都」。
特别市
:日语定义引申将他国专为首都设置的直辖市翻译为「都」
都姓
:中文姓氏
都 (日本)
:日本一级行政区划之一,与其他平级的广域自治体合称为「都道府县」。
参见
名称以「」开头的所有条目
五都
:
东都
、
西都
、
南都
、
北都
、
中都
大都
上都
京
京都 (消歧义)
邑
都内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