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和
致和(1328年二月二十七日—1328年九月十二日)是元朝时元泰定帝的第二个年号,共计8个月。[1]元年八月九日元文宗即位沿用。[注 1]
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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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元朝 | |
君主 | 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 | |
历时 | 8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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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有漏此句。
参考文献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95页。
- 宋濂.
. 维基文库 (中文).「〔致和元年二月〕庚申,诏天下改元致和。」
- 柯劭忞.
. 维基文库 (中文).「〔致和元年二月〕庚申,改元致和。」
- 宋濂.
. 维基文库 (中文).「〔天历二年三月〕辛酉,文宗遣右丞相燕铁木儿奉皇帝宝来上,御史中丞八即剌、知枢密院事秃儿哈帖木儿等,各率其属以从。……八月……庚寅,帝暴崩,年三十。葬起辇谷,从诸陵。是月己亥,皇太子复即皇帝位。」
- 宋濂.
. 维基文库 (中文).「〔致和元年九月〕壬申,帝即位于大明殿,受诸王、百官朝贺,大赦,诏曰:『洪惟我太祖皇帝混一海宇,爰立定制,以一统绪,宗亲各受分地,勿敢妄生觊觎,此不易之成规,万世所共守者也。世祖之后,成宗、武宗、仁宗、英宗,以公天下之心,以次相传,宗王、贵戚,咸遵祖训。至于晋邸,具有盟书,愿守藩服,而与贼臣铁失、也先帖木儿等潜通阴谋,冒干宝位,使英宗不幸罹于大故。朕兄弟播越南北,备历艰险,临御之事,岂获与闻!朕以叔父之故,顺承惟谨,于今六年,灾异迭见。权臣倒剌沙、乌伯都剌等,专权自用,疏远勋旧,废弃忠良,变乱祖宗法度,空府库以私其党类。大行上宾,利于立幼,显握国柄,用成其奸。宗王、大臣,以宗社之重,统绪之正,协谋推戴,属于眇躬。朕以菲德,宜俟大兄,固让再三。宗戚、将相,百僚、耆老,以为神器不可以久虚,天下不可以无主,周王辽隔朔漠,民庶遑遑,已及三月,诚恳迫切。朕姑从其请,谨俟大兄之至,以遂朕固让之心。已于致和元年九月十三日,即皇帝位于大明殿。其以致和元年为天历元年,可大赦天下。自九月十三日昧爽已前,除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谋故杀人,但犯强盗,印造伪钞不赦外,其余罪无轻重,咸赦除之。於戏,朕岂有意于天下哉!重念祖宗开创之艰,恐隳大业,是以勉徇舆情。尚赖尔中外文武臣僚,协心相予,辑宁亿兆,以成治功。咨尔多方,体予至意!』」
- 柯劭忞.
. 维基文库 (中文).「〔致和元年九月〕壬申,帝即位于大明殿,受诸王百官朝贺。诏曰:『……已于致和元年九月十三日,即皇帝位于大明殿。其以致和元年为天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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