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权
自卫权(日语:)是指当国家受到紧急的非法侵害权利时,根据国际法赋予的权力,作出适当的武力防卫[1],是国家根据他们的本能作出的合理行为以自保[2]。同时参照国内法律自卫的权利[3],在一些时候,行使的自卫权可能不符合国内法律[4]。
此外,在一个国家遭受攻击时,其他与该国属联盟的国家可出动军事支持,称为集体自卫权,同样是为了减低对该国的侵害[5][6],与自卫权不同的是,同盟国无论是否受到攻击,都可作军争支持。
参考文献
- 『现代国际法讲义』、456页。
- 筒井若水、『自卫権』、98页。
- 『国际法 【新版】』、732页。
- 『国际法辞典』、167页。
- 『现代国际法讲义』、456-460页。
- 『国际法 【新版】』、7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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