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彦升

胡彦升生年不详—卒年不详),字国贤,又字竹轩浙江省湖州府德清县人,胡渭之孙。清朝政治人物,音乐家,经学家。

生平

雍正四年(1726年)丙午科浙江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雍正八年(1730年)中式庚戌科第二甲第九十三名进士出身。授刑部额外主事上行走。

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山东定陶县知县。以开释冤狱被弹劾,按察使黄叔琳劝彦升使自检举,彦升回答:「官不足惜,狱实冤,愿终雪之。」黄叔琳暗察密访,发现确实如彦升所言。彦升说:「狱已雪,又何求?」不等到开复就弃官归乡,杜门写作。

对音乐音律特别有心得,主张「琴律与笛律不殊,琴有缓急,不如笛便。马融京房所加孔为商声,荀勗以第一孔为黄钟,宫后出孔为太蔟商。盖自,旧法如此。人以体中翕声为黄钟,是以姑洗为黄钟也,以俗乐之合字属黄钟,是以下征正宫也」。

著作

  • 《乐律表微》八卷
  • 《凡度律》二卷
  • 《审音》二卷
  • 《制调》二卷
  • 《考器》二卷
  • 《春秋说》
  • 《四书近是》
  • 《丛书录要》
  • 纂修《东平州志》

参考数据

  • 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一,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
  • 清史列传》卷六十八,儒林下一
  • 中国第一历史文件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文件全编》十三册,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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