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女美華事件

聾女美華事件,是指2021年香港一個名為美華的女在她的父親去世後,其租者置其屋單位被一名女性保安佔據,導致其無處歸家,終日在家門前露宿的事件。事件經傳媒廣泛報導後引起關注。

背景

居住於長沙灣李鄭屋邨的聾女美華喪父後發現,父親早年買下的公屋單位竟轉名給大廈的女保安員,對方更狠心將她趕出家門,讓美華每晚只能抱著一堆家當在家門前露宿[1]

事件經過

美華一直和父親同住,多年來受到對方的照料。直到2017年,美華爸爸離世後,大廈的女保安阿娟憑著美華爸爸的遺囑繼承單位,並與兒子一起居住,更把美華趕出單位,讓美華長期在單位外的走廊露宿,即使八號風球也不讓她入內暫避[2][3]

美華是一位聾人,早前通過香港手語接受無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採訪。她透露,多年來曾與父母、兄長同住,曾透過政府「租者置其屋」計劃購買該單位,父親是該單位的業主。後來母親離世、哥哥遷出單位,只剩美華與父親相依為命。直至父親2017年病逝,美華才發現父親在離世前21天訂下遺囑,將單位業權贈予阿娟,使其獨自繼承該物業權益,而作為子女的兄長及美華均無權益。

據報道,阿娟對美華態度差劣,多次推撞甚至弄傷她,後來又要求美華支付差餉、管理費及水電煤氣等費用,並暗示美華要搬出單位。至2021年10月,阿娟兒子將門鎖換掉,並拒絕給美華鑰匙,自此美華有家歸不得[4]

其後事件出現戲劇性轉變。除了美華得到單位鑰匙外[5],還出門迎接美華,並道歉:「唔好意思,我做到好錯,做到真係唔係人做嘅嘢。(不好意思,我做得很錯,做了真的不是人做的事。)」並向美華鞠躬兼跪地認錯[6]。但美華未有接受,阿娟表示:「我求求你啦,俾個機會我啦。(我求求你,給我一個機會。)」與早前態度形成強烈對比[7]

各方反應

阿娟的言論被指毫無人性

《東張西望》節目組成功聯絡阿娟,對方堅決不會回來開門,又直言自己真金白銀買了相關物業,並聲稱擁有買賣合約及已完成過戶程序,但拒透露涉及的金額及出示合約,只反問「你有權睇我嘅合約咩?」(你有權看我的合約嗎?)。其後,主持林希靈問道,「你覺得美華爸爸為何不管女兒有沒有地方住,也將房子轉到你名下?」時,她更回答「佢老竇過咗身,你想知咪去陰間問佢」(她老爸過世了,你想知道就去陰間問他好了)。她又指,自己很慘,並指自己太仁慈讓她在屋內居住四年,並指四年以來沒有睡過一晚好覺[8][9][10]。面對主持連番追問,阿娟最後關門拒絕採訪。阿娟的言論被指毫無人性[11][12]

趕走美華惹不滿

《東張西望》採訪多名鄰居,有鄰居不滿阿娟出動美人計霸佔公屋,趁美華父親生病時下手,「一個保安哪有理由要熬湯給業主喝」。不少街坊及大廈保安見到阿娟,亦紛紛勸她先讓美華入屋,才慢慢處理家事,但卻遭阿娟反斥「妳唔好同我講嘢」(你不要跟我說話),又要求向管理處反映[13][14]

對社署社工做法有保留

鄰居指出,社會福利署社工陳小姐曾經着鄰居不要管美華的事。社工更說︰「其實女保安對美華很好,你們放心吧」不少人聽到表示對社工陳小姐的做法有保留[15]。另有鄰居指出,社工陳小姐不太熱心處理,亦不想把事情搞大,否則事件不會拖延這麼久,但美華也曾表示社工幫不上忙[16]

《東張西望》報導

該節目播映後即引起全港市民高度關注。而主持人林希靈的表現亦成為網民焦點,在節目中她曾多次質問阿娟,令阿娟多次無言以對,林希靈的表現獲得網民正面評價[17][18][19]

林希靈在個人社交平台回憶當天採訪美華的情況,以及第二次再採訪美華的點滴,最後,林希靈表示見到網民對美華的支持,令她非常感動:「謝謝大家良善和正義的心,美華加油。」[20]

促查遺囑

事件曝光後惹來一眾網民的怒火,認為有人使詐侵佔業權,「90幾歲阿伯,有乜理由將層樓畀個非親非故嘅女人?」(90多歲的伯伯,有什麼理由將房子給予非親非故的女人?)有網民則提醒美華,如能證實父親立遺囑時神智不清,就有機會能奪回業權,又希望有法律背景的人可向她提供協助[21]

網民亦提出多個疑點認為美華可繼續爭取業權,包括當年的遺囑有否涉及做假或欺詐成份,從而提出追究法律責任,如有證據就即可宣告遺囑無效,奪回業權。另有居於公屋的網民認為,涉事單位屬租置公屋,如未補地價則不能自由轉讓,阿娟自稱真金白銀購買,如屬違法交易便屬無效;此外,阿娟在鏡頭前聲稱自己付錢買樓,但土地註冊處紀錄卻是遺產繼承,不少人認為她的說話或涉及欺詐美華。不過對於推翻遺囑,有大律師認為難度較大[22]

促不接受阿娟道歉

《東張西望》曾播出阿娟道歉的預告片段後,不少網民於留言區留言。[23][24]

在節目中,阿娟不斷痛哭道歉,聲言要將美華「當成妹妹」,希望對方原諒,又履行承諾搬到單位外陪對方度宿,但美華仍不受落;阿娟亦拒絕交回單位[25][26]

質疑阿娟演戲

不少網民認為阿娟立心不良,早已演戲,又認為她不應該將美華趕走,質疑美華父親生前應該和阿娟有協議要照顧美華,但美華父親過身後就翻臉不認人。不過亦有留言反駁,指父母遺產不一定要由子女繼承[27]。 部分網民認為阿娟轉變態度有可能是得悉事件的嚴重性,甚至有網民想法很陰謀論,尤其是見到阿娟誇張的表情,認為她只是一名戲子,並建議美華應該盡快取回業權,始終可以居住和「業權」是兩回事[28]

藝人

羅泳嫻在社交平台發表言論︰「咁好死比返(畀番)佢入屋同道歉,一定冇好野(嘢),佢可能賣緊樓,等個女唔好告佢,拿拿聲賣左(咗)佢,因為告佢可能hold住佢賣唔到住(讓她進入房屋和道歉那麼好,一定沒好事,她可能正在賣房子,讓她不要提告,立馬賣掉,因為提告她可能暫時賣不掉)」[23]

鄭世豪也發表言論︰笑嘲阿娟︰「咁好戲,睇嚟要跟佢學戲(演得那麼好,看來要跟她學演戲)」、「今年視無得輸!比返(畀番)間屋人啦(今年視非她莫屬,把房子還給她吧)」[29]

嚴康焯

大律師嚴康焯表示,推翻遺囑並無期限,美華隨時可以翻案,申請遺囑無效。他又指出,如要推翻遺囑,就要考慮死者在立遺囑時是否神智不清,有沒有被人欺騙等,可是美華在父親已去世4年,也未有就遺囑的有效性提出質疑,因此成功推翻遺囑的難度相對較高[22]

陸偉雄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美華出示銀行存摺,顯示出2002年5月她真的有提款十萬元,證明她在父母早年購入單位時,曾出資十萬元,佔當時樓價三分之一,按理可擁有部分業權。他續表示,過去美華一直依賴爸爸供養,因此除了房子外,爸爸其餘遺產例如積蓄、金器、手錶等,子女都可以向法庭申請從遺產中取出部分,繼續接受資助,令美華在事件上出現轉機[13]

此外,他指爸爸的遺囑有兩位見證人,較難推翻,追討業權較容易:「因為她有四成業權,所以誰都不能隨便把她從家裡攆走,她理應擁有平靜的享用權。假如被褫奪了,她就可以向相關人士追討賠償,至於賠償多少,要視乎受影響人士損失了什麼,舉例來說,例如露宿街頭的日子越長或者不讓她進入單位的日子越長,她的損失就越大。」[30]

香港01

香港01舉辦「2021年10大香港熱話回顧」,由記者選出2021年的10大香港熱話,讓讀者重溫該年發生什麼瘋傳大事。聾女美華事件由《東張西望》播出第1集已經引起全城關注,結果則排行第二[31]。該傳媒選出這事件為《東張西望》2021年五大轟動報道,亦指《東張西望》的報道甚有影響力[32]

myTV SUPER

無綫電視旗下串流平台myTV SUPER收集2021年的數據,資料顯示《東張西望》當中最多點撃重溫的集數頭5位都是聾女美華的故事,順序排名第1至5位是︰「啞女失家園最終回」 、「啞女失家園全城關注」、「啞女失家園求公道」、「啞女失家園戲劇性新發展」及「啞女失家園」[33][34]

聾人機構跟進事件

聾人機構「龍耳」創辧人兼手語翻譯員邵日贊一直跟進事件,他現正向美華提供支援,包括手語傳譯服務、每日跟進探訪、陪同她出席律師事務所會議及情緒輔導[35]

根據「龍耳」的社交平台的消息透露,該機構已向立法會鄭泳舜議員求助,現已獲派原居鄰近的公屋[36][37]

由於美華突然在另一機構「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陪同下簽署社會福利署的申請法援文件,內容講述交由社會福利署處理她追討物業權益之法律援助申請同意書。據報道,美華在不熟識法律程序及不明白內容的情況下簽署,而法援審批及處理時間十分長,「東張西望」播出陸偉雄大律師表示,因美華已簽署該同意書,邵日贊及龍耳律師團隊及善心人士不便提供法律支援,變相美華能否奪回業權仍是未知之數[38]

《東張西望》主持人就這件事向「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查詢,稱事件已交由社署社工負責全權跟進,其他問題則以美華的私穩為由拒絕回答[39][40]。節目交代事件已由社署社工跟進,不過網民看完後認為事件只會不了了之,「氹佢簽同意書再拖字訣,層樓就咁就到手(哄她簽同意書後一拖再拖,房子就這樣拿到手)」,直言公義仍不能伸張[41]

邵日贊指美華個案已由社署跟進,統籌和協調各界的援助,並協助她透過「體恤安置」計劃向房屋署申請公屋,現已獲編配同區公屋單位[42][43]。他亦指事件初期,美華面對很大的情緒問題,但得到各界幫忙和為她爭取公義,情緒現已平復。

美華最近每日都會到龍耳(白田)聾人及弱聽綜合服務中心做手工藝作心靈治療,做出各種蛋糕、幸運星和紙鶴作品,全都不用看製作圖。邵日贊稱美華藉此思念疼愛她的亡母[44]。他指出以前美華曾因自制精美手工送給媽媽,令媽媽獲「模範母親」獎。手語翻譯主任馬芬燕則表示,以往美華經常獨來獨往、不願意與人聊天,也不時皺眉,但現在面露笑容,在這裡認識了新朋友,願意嘗試不同的事物[45]

這次事件,讓人關注聾人的困難,邵日贊希望大眾多了解弱聽、聾人的世界跟健聽者不同,最重要是耐心,不要忽視他們的感受,讓社會更共融[46]

美華入稟高院

據《東張西望》報道,美華在「龍耳」創辦人邵日贊陪同下,和法援及律師會面,並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阿娟。美華指當年曾支付10萬元,贊助父親陳國購入當時售價為26萬多元的單位,希望按比例向法庭申索單位38.28%的業權,亦希望法庭委任她或其他人,與現時為陳國唯一遺產執行人的阿娟,成為陳國遺產的共同執行人。美華希望法庭頒令禁制阿娟作出任何阻止美華居於單位的權利,裁定阿娟只是為美華托管單位,而美華亦應實得38.28%的業權,以及有關賠償等[47][48]

入稟狀資料顯示,原告為陳美華,被告為死者陳國的唯一遺產執行人蕭榮娟。原告陳美華是死者陳國的親生女兒,陳美華為聾人,原與父親陳國二人一同居住在李鄭屋邨第5座禮讓樓2109室。被告蕭榮娟則是禮讓樓的保安員之一,與陳國沒有任何關係[49][50]

美華獲編配公屋

據《東張西望》報道,美華已被編配到同區一個公屋單位。該節目團隊、「龍耳」創辦人邵日贊及義工陪她回到李鄭屋邨居所收拾物品,及打點新居。重返家園收拾物品後,美華透過手語傳譯表示:「現在這裡已經不一樣了,我喜歡爸爸媽媽的家,因為是爸爸媽媽買的,現在被阿娟裝修得面目全非,所以我不喜歡了」及表示:「這裡是我家,我會要回我的家,應該叫阿娟走才對。我要拿回我的家」

美華獲編配的新居是一人單位,節目組為她添置家具作為入伙禮物。美華只拿了少量所須品去新居,她表示:「這裡是暫住的,那邊舊居,也很想盡快搬回去,所以這裡只放少量物品就行了,比較掛念以前的家,因為那是屬於爸爸媽媽送給我的家。」[51][30]

美華反被阿娟追討賠償

《東張西望》指出,美華入稟追回業權後,有消息指阿娟也想打官司,反追討美華令她找不到工作。幫助美華追討的聾人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則指,早前遞交入稟狀後,對方不同意且進行反駁,所以現時官司尚在排期當中[52]

亡父骨灰去向不明

「聾女美華事件」曝光後,美華獲派公屋,生活改善,但仍有心結未解,除了要跟阿娟對簿公堂爭回李鄭屋邨的公屋業權,還要四出尋找亡父骨灰。美華爸爸於2017年底離世後,骨灰至今去向不明[53]

希靈呼籲支持「龍耳」

林希靈離開無綫電視後,於2022年5月在Instagram發文,並上載和美華合照,她在聾人機構「龍耳」職員陪同下,再次探望美華[54][55]

她更在臨別時與美華約定,下次再見面就要參觀美華的新居。[56][57]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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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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