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罚
绝罚(拉丁语:,字面上的意思是断绝来往),又译破门律[1],俗称开除教籍、驱逐出教、逐出教会等,是一种发生在宗教内的惩罚行为,意指该宗教的信徒因触犯某些不被允许的行为而被该宗教断绝关系。现在该词主要被天主教所使用,是天主教所有惩罚中最严厉的一种。据天主教教义,被绝罚之人将与教会隔离,没有教会所予之救赎[2] 。
绝罚的等级
依照天主教的《天主教法典》中之规定,绝罚有两种等级上的差异:第一个等级为主教保留级,意指该绝罚可由各区主教层级(或以上层级)的神职人员取消之;第二个等级为教宗保留级,便是指该绝罚只能由教宗本人取消。另外,现任教宗可以取消前任教宗所给予的绝罚,并且没有任何时间限制。而绝罚的种类有两种,一种是大绝罚(Major Excommunication),即被逐出教会外并不得领受任何圣事。另一种是小绝罚(Minor Excommunication),受罚者仍是教徒,只是不能领圣体。
实际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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