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真桶
王真桶(约1922年—1969年5月24日),臺灣新竹人,臺中車站員工,為臺灣首位去世時腎臟器官移植捐贈者。
王真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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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约1922年 日治臺灣新竹州 |
逝世 | 1969年3月24日 臺灣臺北市中正區臺大醫院 | (46—47歲)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22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69年) |
配偶 | 張鳳嬌 |
生平
臺鐵員工
王真桶新竹縣人,原姓林,在家排名第三,因姑媽王詹阿送無子,便送到王家作養子。王真桶從臺中商業學校畢業後,受臺灣糖業鐵路后里站的養父王炎影響,在台中車站客票房和貨務房擔任站務員。[1]
王真桶篤信佛教,會吃齋唸經、勸人行善[1]。貨務房主任任子雲說,王真桶作善事,卻少向人誇口表功,和同事相處也很融洽[2]。副站長寇宗武回憶,王真桶熱心助人,如常常幫助盲人上車,不僅幫買票上車便了事,還跑上車交待火車上服務人員幫忙照料[1]。
移植腎臟
1967年,向來滴酒不嚐的王真桶開始頭暈,至1969年初頭痛加劇到連走路都像醉漢[1]。
1969年初這時刻,榮民總醫院俞瑞璋與臺大醫院李俊仁等外科小組在1月20日晚開了一場腎臟移植會議到次日凌晨3時,目的是要拯救因腎病而重病的王蕙芬[4]。臺大醫院手術小組召集人江萬煊是泌尿科主治醫師,反對把活人腎臟移植,主張要從死者移植才算是真正的醫療目的[5]。為了找腎,江萬煊在去年便奔波於各病房,探視那些已無法救治的病人,繞了一大圈話來把自己的意思表達出來,可是病家不是不予理會,就是當頭給他一盆冷水[6]。
到2月16日,在臺大醫院病房待了五個月零六天的二十八歲女子王蕙芬,已先後失去了五次得到腎臟的機會。一位患了不治之症的婦女,丈夫和兒女本意捐出她的腎救治,卻被婦女雙親反對,且急忙把她接回家裡,惟恐院方會「偷」。還有一位遭遇車禍而亡的女學生,當兄長主張捐腎給王蕙芬時,但被母親一口拒絕。2月14日,一位醫生想勸說一位腦外科手術後死亡的病人家屬「遺愛人間」時,被病人兒子舉拳作勢攻擊。[7]
王真桶經台中靜和醫院林清臣診斷後轉診到臺大醫院[1],5月5日住進臺大醫院病房[2][8]。洪祖培、陳榮基會診後,確定王真桶有腦瘤[1]。雖然腦外科醫師林承得於20日上午實施切除腦瘤手術,王真桶依然於22日下午病況惡化[8]。當天,江萬煊從恢復室得知消息,便展開勸說王真桶死後捐腎的事[9]。
王真桶妻子認為丈夫若能表達意見必會答應,但被養母以主張按照自古相傳風俗給讓兒子全屍落土。23日清早,醫師們趕到新竹把王真桶生母接來台北。生母認為理解兒子處世為人態度,答應這樁事。[2]
王蕙芬乾媽彭姓婦人也加入勸說,但直到23日晚,養母依然未同意[10]。24日中午12時23分,養母無條件同意[2]。王真桶妻兒在捐獻腎臟同意書上簽字後,手術小組於下午2點24分開始準備[11]。這場手術不僅是臺大醫院第五次腎臟移植手術,也是首次從死者移植腎臟到活人[12]。醫師陸永熙、王麗都、楊鼎勳在5點10分確認四十七歲的王真桶腦波靜止,再給予五分鐘急救後才宣布死亡,並由江萬煊請在外等待的王真桶弟進去確認[11]。在進去手術室時,王蕙芬跟記者表示,健康恢復之後想創辦一所育幼院教養無依的孤兒,以回報王真桶[8]。
晚上8點47分,王蕙芬被醫護人員推出手衛室時,王真桶侄女婿盧會亭也擠在人群前面祝福[8]。同一刻,江萬煊向新聞界宣佈換腎手術成功,且從死者移植腎創下中華民國醫學史的創舉,並說院方每位醫師、護理人員、醫學院學生,對王真桶將永誌不忘[11]。
參考
- 唐經瀾、沈征郎. . 聯合報. 1969-05-26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5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8 (中文(臺灣)).
- 趙慕嵩. . 聯合報. 1969-01-27 (中文(臺灣)).
- . 趙慕嵩. 1969-07-31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8-11-27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2-16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5 (中文(臺灣)).
- 趙慕嵩. . 聯合報. 1969-05-26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4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5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8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5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6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5-29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69-06-13 (中文(臺灣)).
- . 聯合報. 1970-11-05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