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法院

王家法院宗喀语:དཔལ་ལྡན་འབྲུག་པའི་དྲང་ཁྲིམས་ལྷན་སྡེ་)是不丹司法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高级法官由国王任命。不丹的司法系统受英国普通法影响。王家法院位于首都廷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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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由于不丹司法系统的人员的资历不足,大部分于司法系统的官员都是公务员。在2007年司法系统法案通过前[1],不丹的法官是公务员体系的一部分。

2008年宪法的编纂

2008年,不丹宪法订下了王家法院实体和进程上的框架。宪法第21条订明了王室对不丹高等法院不丹最高法院的任命,以及每层行政体系的职责[2]

国王委任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任期五年,为王家机构国家司法委员会的主席[2]。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在司法机构外,亦是摄政委员会成员、主持不丹国会两院联合会议、负责退位进程,以及主持政治弹劾进程[2]

除了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外,所有宪法下委任的法官的任期都为十年[2]。但是,最高法院法官在65岁必须退休[2]。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直至60岁必须退休,任期都是十年[2]。所有在宪法下委任的法官都不能再获委任[2]

组织结构

  • 不丹最高法院 - 不丹最高上诉法院,拥有法律解释权
  • 不丹高等法院 - 上诉法院、境外司法机构
  • 不丹国会设立的行政法庭
  • 宗法院地方法院(20)
  • 东法院地方法院,不丹行政区划中13个中的6个为「东」。

参考文献

引用

  1. (PDF). Royal Court of Justice Online. Government of Bhutan. 2007-01-04 [2010-11-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年4月27日).
  2. (PDF). Government of Bhutan. 2008-07-18 [2010-10-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7-06).

来源

  • (PDF). Government of Bhutan. 2008-07-18 [2010-10-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7-06).

外部链接

  • [不丹宪法] (PDF). Government of Bhutan. 2008-07-18 [2010-10-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7-06) (宗卡语).
  • . Government of Bhutan. [2010-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0-05).
  • . Bhutannica. [2010-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4-2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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