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国父纪念馆
澳门国父纪念馆(葡萄牙语:),是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文第士街纪念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的纪念馆,系由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之附属公司拥有,并由下属之港澳处澳门办事处所管理。
![]() 国父纪念馆 | |
![]() ![]() 国父纪念馆位置图 | |
成立日期 | 195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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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坐标 | 22.19994°N 113.54891°E |
类型 | 历史 |
所有者 | ![]() |
网站 | 澳门国父纪念馆的Facebook专页 |
历史
建筑物早建于1918年,由孙中山先生的胞兄孙眉斥资兴建,原为孙中山与其家人之寓所。于1931年8月13日清晨,曾因遭附近的澳门总督官邸火药库爆炸所波及,及后澳葡政府向孙中山的儿子、时任行政院院长的孙科作出赔偿,孙科以该赔偿金并且另外斥资九万银元,将其重建成现建筑之样貌。现时的3层高建筑物是一座伊斯兰教摩尔式建筑。直至1932年,孙中山之子孙哲生与孙中山之元配夫人卢慕贞在此居住。及至卢慕贞在1952年9月逝世后,于1958年易名为国父纪念馆,门前匾额由中华民国首任监察院长于右任题字。
2019年反送中运动事件后,陆委会港澳办事处原驻港澳官员因拒绝签署一中承诺书而一直无法取得签证续期而需回台,2022年9月13日自由时报报导:为防止澳门以后可能没有派驻人员,而澳门国父纪念馆借机被澳门政府没收而考虑优先出售[1],陆委会主委邱太三在同年10月6日之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时回应表示「未来澳门的相关情势要做状况研拟,不同的状况有不同机制。」[2],而驻澳办事处方则不作任何回应[3],而澳门辧事处职员于2022年10月获签证续期。
2024年3月8日,第四批不动产的评定行政法规草案公布,添加评定6个不动产,当中包括文第士街1号房屋(国父纪念馆)[4]。
特色

孙中山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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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纪念馆内部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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