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

清原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抚顺市下辖的一个自治县。清原的意思为“大地清平”。面积3921平方公里,自治县人民政府驻清原镇。

清原满族自治县
满语ᠴᡳᠩᠶᡠᠸᠠ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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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
清原满族自治县在抚顺市的位置
清原满族自治县在抚顺市的位置
坐标:42°05′52″N 124°55′17″E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辽宁省抚顺市
政府駐地清原镇
下级行政区
14
面积
  总计3,920.75 平方公里(1,513.81 平方英里)
人口(2020)
  總計23.89万人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郵政編碼113300
電話區號24
車輛號牌辽D
網站清原县政府网

行政区划

清原满族自治县下辖10个、4个[1]

清原镇、​红透山镇、​草市镇、​英额门镇、​南口前镇、​南山城镇、​湾甸子镇、​大孤家镇、​夏家堡镇、​北三家镇、​土口子乡、​敖家堡乡、​大苏河乡枸乃甸乡

交通

人口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清原滿族自治縣常住人口為238890人。[2]

名人

Category: 清原人

特产

清原马鹿茸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2. . www.citypopulation.de. [2023-08-1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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