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组
日本的消防组
明治维新后,各地的消防组织继承町火消等旧幕藩时代之组织,名称也因地而异,称为「消防组」、「火消组」、「水火防组」等。营运方式分为市町村的「公设」组织和地域住民的「私设」组织。
明治27年(1894年),日本政府制定「消防组规则」(明治27年勅令第15号),确立全国统一的制度。昭和14年(1939年),根据「警防团令」,消防组改组为警防团。
台湾的消防组

新竹消防组(今新竹市消防博物馆)
日清战争后,明治28年(1895年)台湾进入日本时代。明治29年(1896年),台北成立私立的消防组。明治35年(1902年),成立官设的「台北消防组」,此为台湾第一个官办的消防机关。「台北消防组」的设置地点即今「城中消防队」(台北市消防局城中分队)之所在地。
消防组内的阶级以「组头」为首,下有「小头」、「消防手」,台北消防组在「组头」之上又设名誉职「头取」,第一任头取由泽井市造担任。消防员可分成专职的常备消防员和兼职的义勇消防员,早期兼差的消防员以从事「大工」、「左官」、「鸢」者为主。
台北消防组设立后,全台各地也陆续设立消防组,基隆消防组设立于明治43年(1910年)、高雄消防组设立于大正4年(1915年)等。昭和10年(1935年),全台消防组已达到23组。
各地的消防组依照惯例,每年会在元旦过后几天举办称为「出初式」(也称「消防出初式」)的演习仪式,台北、桃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1940年)、新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1918年)、台中(1915年)、高雄、台东、花莲港的消防组依照惯例在1月4日,基隆在1月5日,彰化、嘉义、屏东在1月6日,日本内地的东京也在1月6日,最晚的丰原则在1月9日。
台湾的消防组与日本内地相同,在昭和14年(1939年)改组为警防团。
参考文献
- 陈柔缙,《囍事台湾》,打开文化,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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