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王位委员会
柬埔寨王位委员会(高棉語:,法語:)是根据“柬埔寨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推选柬埔寨国王的机构,其职能是推选新的国王。根据现行《柬埔寨宪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其组成成员9人,分别是:参议院议长、国民议会议长、首相、大宗派及法宗派的僧王、参议院第一及第二副议长、国民议会第一及第二副议长。[1]
柬埔寨 |
柬埔寨政府與政治 |
|
議會
|
選舉
|
政黨
|
行政區劃
|
相關問題
|
其他国家 · 图集 政治主题 |
王位委员会的前身是从法国保护时代起就设立的最高皇庭会议,在国王去世、王位空缺的时候,通过最高皇庭会议选举产生终身制的国王。朗诺政变后这个机构不复存在。
王位委员会于1993年9月24日成立。在王位出缺的时候,由王位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的国王,任期为终身。根据现行《柬埔寨宪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有资格当选国王的人士必须年满30岁,且为安东、诺罗敦、西索瓦的男性后代。[1]
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
“柬埔寨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于2004年10月8日由国民议会批准。法案产生的背景是柬埔寨前国王诺罗敦·西哈努克宣布因年迈和健康原因退出王位,通过这一法案为应对这一局势,同时也为以后顺利推举新的国王铺平了道路。该法案规定:
- 柬埔寨国王由“王位委员会”推选;
- 国王因故不能视事或不在国内期间,由参议院议长代理国家元首职务;
- 国王的产生办法即在柬埔寨国王去世、退休或退位后7天内,以简单多数表决方式,从诺罗敦和西索瓦两大王族后代中推举出新的柬埔寨国王。
2004年10月14日,根据这项新的法案成立的“王位委员会”推选的国王为诺罗敦·西哈莫尼。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