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模 (天啓進士)
李模
,字
子木
,
南直隸
蘇州府
吳縣
(今
江蘇省
蘇州市
)人,明朝進士、明末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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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模
」。
生平
天啟五年,登進士,授廣東
東莞縣
知縣
[1]
,監察御史。此後擔任
南京國子監
典籍
[1]
。
南明福王
政權中,擔任
河南道
御史
[1]
[2]
。
参考文献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514號
(清)
趙爾巽
,《
清史稿
》(卷500):“李模,字子木,吳縣人。天啟乙丑進士,授東莞知縣。考最,入為御史。因劾論中官,謫南京國子監典籍。福王立,封四鎮為侯、伯,模上言:「擁立時,陛下不以得位為利,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功?甚至侯、伯之封,輕加鎮將。夫諸將事先帝未收桑榆之効,事陛下未彰汗馬之績,方應戴罪,何有勳勞?使諸將果忠義者,必先慰先帝殉國之靈,而後可膺陛下延世之賞。」報聞。尋改為河南道御史。馬、阮亂政,歎曰:「事無可為矣!」即請告,不復出。杜門里居,三十年如一日。幼與徐汧為總角交,汧死國事,為卹其家而存其孤,不渝舊好。年八十,卒於家。”
官衔
前任:
馬維陛
明朝東莞縣知縣
1625年-1631年
繼任:
許祚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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