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丹
李桂丹(,1913年12月1日—1938年2月18日),辽宁辽滨塔村人,中华民国空军军官。 其父早逝,由母周太夫人抚育成人。烈士聪颖健朗,事母至孝。九一八事变眼见日人横行,乃矢志从军报国。报考陆军官校,再转入中央航校,二期毕业品学兼优,飞行技艺高超,高志航教官特别激赏并予推荐留校任教官。
李桂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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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军上尉 李桂丹 | |
出生 | ![]() | 1913年12月1日
逝世 | 1938年2月18日 †![]() | (24岁)
国籍 | ![]() |
效命 | ![]() |
军种 | ![]() |
服役年份 | 1930年-1938年 |
军衔 | ![]() |
部队 | 空军第四驱逐机大队 |
参与战争 | 中国抗日战争 † |
获得勋章 | 二级云麾勋章 |
事迹

1936年10月30日,李桂丹上尉(左)与高志航大队长摄于南京明故宫机场
1932年7月,李桂丹入中央航校第二期飞行科。毕业后留校任航校少尉飞行教官,飞行科驱逐组少尉组长。
1936年绥远抗战爆发,李桂丹在侦察、轰炸和配合陆军的作战中屡次创建战功。不久升任航校飞行科驱逐机中尉代组长,空军第四大队21中队中尉队长。
1937年8月13日淞沪战争爆发后,李桂丹先后击毁敌机8架,升任空军第四大队上尉本级代大队长,与高志航、刘粹刚、乐以琴当时被誉为中国空军「四大金刚」。
1938年1月1日,获颁二级云麾勋章。
1938年2月18日,日军企图轰炸武汉。李桂丹率领第四大队驾机升空与敌作战,击落敌机12架,实为抗战以来最激烈的空战之一。李桂丹个人于此役击落了3架敌机。但其后中弹,当即血染长空,壮烈殉国,牺牲时年仅24岁[1]。
参考数据
- 第四大队 大队长李桂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国飞虎研究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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