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橞
谷王朱
谷庶人朱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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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宗室 明朝谷藩国王 | |||||||||
姓名 | 朱橞 | ||||||||
封爵 | 亲王 → 庶人 | ||||||||
封号 | 谷王 | ||||||||
出生 | 1379年 | ||||||||
逝世 | 1428年(48—49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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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他在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十三日(1391年5月17日)受封谷王,之所以称作谷王,是因为就藩地宣府古名上谷郡。一作如意王。洪武二十八年三月十二日(1395年4月1日),就藩宣府。建文四年二月初四(1402年3月7日)改封长沙,又增加岁禄二千石。同年六月十三日(1402年7月13日),靖难之役末期燕王围攻南京城时,与李景隆共同投降并开其镇守的南京金川门让燕王军队进城,史称金川门之变。
朱橞在封国日益无道,夺人民田地,侵吞赋税,又杀无罪之人。长史虞廷纲谏之,朱橞反诬虞廷纲诽谤,斩之。后来朱橞密谋谋反,被蜀献王朱椿向明成祖告发,使其在永乐十五年二月初六(1417年2月22日)和两个儿子一起被明成祖削为庶人,与家人一同囚禁于徽州新安卫公署内[1],谷国亦被撤除。宣德三年(1428年),朱橞在囚禁中去世,其家属取赴京,后安置凤阳、庐州。
家庭
妻妾
- 周氏,兵马指挥周铎之女,册为谷王妃
- 缪氏,生朱赋焮,天顺八年(1464年)因儿子去世后孤苦无依,朝廷下诏加月粮薪炭,每年加绢布人二匹
参考文献
- 《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十四:正统元年十一月乙巳,直隶新安卫奏:永乐十五年以本卫公署居谷庶人,臣等暂于徽州府廊房治事。今庶人死,家属取赴京,臣等宜复旧治。其妻妾子女殡埋屋旁者,请迁葬城外。从之。
-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四十六》
-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
-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二》
-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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