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敌
意义
在日本各个时代皇族之间或武将之间对立时,为了主张自己的正当性而批评政敌,于是称对方为朝敌,朝敌和「公敌、逆贼、贼军」为同义词。在多数情况下,被朝廷称为朝敌的一方会成为被讨伐的对象。
「朝敌」不是一定会被「官军」击破;在承久之乱中,被称为朝敌的幕府一方就击倒了「官军」,在日本南北朝时代中,南朝和北朝都自称「官军」,指对方为朝敌。
对于主张自己是「官军」的一方是有力的话,不论原因是什么,被称为朝敌的人就会变成日本历史上绝对的「恶」。特别是在幕末和明治初期,因为尊皇攘夷被提倡,所以称政敌为「朝敌」的言论主义横行。
倒幕运动中,明治朝廷颁布德川庆喜追讨令,将庆喜和其麾下的诸藩列为朝敌,分为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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