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历

景历(Cảnh Lịch,1548年1555年)是大越国莫朝宣宗莫福源年号,共计8年。

景历
政权莫朝
君主宣宗莫福源
历时7年

传统越南历史年表依据《大越史记全书》,将景历起止时间定为1548年至1553年,共6年。《大越通史》认为用至景历七年,即1554年,年中改元光宝[1]。莫朝地方志《乌州近录》后序作于“景历乙卯”,即1555年;《重修灵感寺碑铭》提及“光宝三年丁巳”[2],则光宝元年为1555年。可知景历年号用至1555年,年中改元光宝。

纪年

景历初年2年3年4年5年6年7年8年
公历1548年1549年1550年1551年1552年1553年1554年1555年
干支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
黎朝元和16年顺平元年顺平2年顺平3年顺平4年顺平5年顺平6年顺平7年
嘉靖27年嘉靖28年嘉靖29年嘉靖30年嘉靖31年嘉靖32年嘉靖33年嘉靖34年

注释

  1. 大越通史·逆臣传·莫福源传》:(顺平六年)福源改其景历七年为光宝元年。
  2. 《重修灵感寺碑铭》:“光宝三年丁巳九月二十日庚午兴功,越十一月三十日己卯告成”,收入《越南汉喃拓片总集》,编号02189。

参见

前一年号:
永定
越南莫朝年号 下一年号:
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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