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郡

新野郡中国西晋时设置的治所新野县(今属河南省)。南朝宋时,新野郡辖境相当今河南邓州市、新野县等地。北周大象元年(579年)废。后复置,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

两晋十六国

晋惠帝永宁元年(301年)新野县公司马歆跟随齐王司马冏讨伐赵王司马伦有功,永宁二年(302年)晋封新野王,分义阳、襄阳2郡置新野国。郡治新野县(今河南省新野县),领新野、棘阳、蔡阳、穰、邓、山都6县。[参⁠ 1]永嘉五年(311年)石勒攻略河南,新野王司马劭遇害。后国除为郡。[参⁠ 2]

所领六县:

  • 新野县,今河南省新野县
  • 棘阳县,今河南省南阳市南
  • 蔡阳县,今湖北省枣阳市西
  • 穰县,今河南省邓州市
  • 邓县,今湖北省襄阳市北
  • 山都县,今湖北省襄阳市西北[注⁠ 2]

注解

[注⁠ 3]
  1. 孔祥军认为咸宁二年(276年)置新野郡,太康元年(280年)废郡,晋惠帝时再度置郡。《晋书·扶风武王骏传》记载司马歆「太康中,诏封新野县公」,后随齐王司马冏讨伐赵王司马伦,有功「以勋进封新野郡王」,封国由县国晋升为郡国,时间在永宁元年(301年)至二年(302年)间,以此推测「咸宁」应为「永宁」之误。
  2. 孔祥军据《三国志·孙权传》南阳5县降吴及《水经注》割南阳5县置新野郡,属县有「山都」,认为魏、晋时属南阳郡。然而《水经注》封司马歆新野郡公年代可能有误,吴、魏相互敌对,吴国应不可能承认魏国新设的政区,山阳县东汉属南阳郡管辖,或有用汉史地理的可能性。

参考数据

[参⁠ 3]
  1. 《水经注》卷31:「晋咸宁[注⁠ 1]二年,封大司马扶风武王少子歆为新野郡公,割南阳(当作义阳)五属棘阳、蔡阳、穰、邓、山都封焉。」
  2. 《晋书》卷5〈孝怀帝纪〉:「〔永嘉五年〕东海世子毗及宗室四十八王寻又没于石勒。」;卷38〈宣五王传〉:「〔歆〕无子,以兄子劭为后,永嘉末没于石勒。」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