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禮大臣

掌禮大臣英語:),是英國一皇家官職,在一眾國務重臣(Great Officers of State)中排行第六,位於掌璽大臣之後,宮廷長官之前。掌禮大臣過往掌管整個西敏宮的皇家事務,但自1960年代起只掌管西敏宮內西敏廳和個別紀念廳室。

英國掌禮大臣
現任
共同持有職位:
  • 喬姆利系:
  • 第七代喬姆利侯爵(50%)
  • 安卡斯特系
  • 第二十八代威洛比德雷斯比女男爵(25%)
  • 卡靈頓系:
  • 第十代阿博馬爾伯爵(5%)
  • 尼古拉斯·盧埃林·帕爾默(5%)
  • 哈利·羅素·萊格-伯克(5%)
  • 羅林·威爾遜(1.25%)
  • 塔蒂亞娜·登特(1.25%)
  • 伊內斯·賈頓(1.25%)
  • 伊莎貝爾·威爾遜(1.25%)
  • 第八代登戈爾侯爵(1%)
  • 簡·維托爾德·科維亞特科夫斯基(1%)
  • 詹姆斯·古斯塔夫·漢密爾頓-羅素(1%)
  • 克里斯托弗·芬德利(1%)
  • 米高·巴塞特(1%)
  • 最後更新於2018年7月22日

卡靈頓勳爵在正式場合中實際行使職務,亦為上議院成員。
2022年9月8日就任
任命者世襲
设立1126
首任羅伯特·瑪列
薪资無薪

在君主加冕儀式中掌禮大臣也擔當重要角色,除了有權協助君主穿上禮袍外,也可以在加冕宴會前後為君主奉上食水。掌禮大臣另一項職責是規管所有宮廷制服和衣飾的設計和穿戴,以及各類佩章和佩飾的佩戴準則[1]

在正式場合中,掌禮大臣身穿一件特別的緋紅色宮廷制服,並佩帶一道黃金鑰匙和一道白杖以作為其官位的佩飾。

職位持有者

此官職自1780年起為世襲職位,繼承方式亦類同財產,可以在無男嗣時被分拆。因此,所有繼承部分官職份額的人在法律上共同為「共同世襲掌禮大臣」(Joint Hereditary Lord Great Chamberlain),並需挑選一人出任「副掌禮大臣」(Deputy Lord Great Chamberlain)以行使掌禮大臣職務[2][3]。依照1912年訂立的協議,眾世襲掌禮大臣將會按照所持之份額,輪流獲得於君主在位時任命副掌禮大臣的權利。當時掌禮大臣之份額由三個家族持有,如果有份額因繼承而再被拆分,由該家族分出的份額持有人需共同決定出一名人選以出任副掌禮大臣。

雖然英文名稱相似,但掌禮大臣(Lord Great Chamberlain)與宮務大臣(Lord Chamberlain of the Household)並非同一個職位。宮務大臣為內廷官職,而掌禮大臣則為皇家官職。宮務大臣原是為了協助掌禮大臣主事宮內事務而在14世紀設立,但現今職責已與掌禮大臣相異。

1999年上議院法令》廢除了世襲貴族自動出任上議院議員的權利,但保留擔任掌禮大臣或司禮大臣的世襲貴族之議員資格,以確保他們能行使職權。

職位歷史

左起:掌禮大臣第七代喬姆利侯爵(手持白色佩杖)、上議院議長海曼女男爵下議院議長约翰·伯科在2011年五月帶領美國總統贝拉克·奥巴马參觀西敏宮的議員堂

掌禮大臣一職最早可上溯至征服者威廉時期,第一位獲委任的掌禮大臣是羅伯特·瑪列,為征服者威廉的親信。但在1133年亨利一世剝奪瑪列的職位,改任奧布瑞·德·維爾為掌禮大臣。德·維爾之子後來獲封為牛津伯爵,及後歷代牛津伯爵均身兼掌禮大臣一職直至1526年。

於1526年,第十四代牛津伯爵去世,他所持之爵位傳至其二代表親,但他的財產則由其姨母繼承(掌禮大臣可被視作財產一部分,繼承順序與只由男嗣繼承的爵位不同)。因此君主宣告掌禮大臣一職屬於王室,不與爵位一同繼承,並改任第十五代牛津伯爵為掌禮大臣。但此任命只為終身職位,不能世襲。在第十五代牛津伯爵於1540年去世後,亨利曾一度任命其親信湯瑪斯·克倫威爾為掌禮大臣(同為終身職),但在克倫威爾於同年被剝奪公權處死。在經過幾次不同任命後,於1553年第十六代牛津伯爵重新獲任命為掌禮大臣[4][5]。雖然該任命依舊是終身職位,但瑪麗一世及後將其改爲世襲職位。第十六、十七和十八代牛津伯爵繼而擔任掌禮大臣一職直至1626年。

於1626年,第十八代牛津伯爵去世。如同第十四代牛津伯爵,第十八代伯爵的爵位由同族男繼承人繼承,但財產則是由女繼承人繼承。上議院最後裁定掌禮大臣一職應由血緣關係最接近的繼承人(heir general)第十四代威洛比德雷斯比男爵羅伯特·伯蒂繼承。伯蒂在1626年獲封為林賽伯爵,掌禮大臣一職則一直由歷代林賽伯爵持有(林賽伯爵在1715年更獲加封為安卡斯特和凱斯蒂文公爵)。在1779年第四代安卡斯特和凱斯蒂文公爵羅伯特·伯蒂去世,因爲他未婚,財產遂由他的兩名妹妹繼承,而爵位則由他的叔叔繼承(是爲第五代公爵)。爲此上議院裁定第四代公爵的兩名妹妹共同為掌禮大臣,並需任命一人出任副掌禮大臣。威洛比德雷斯比男爵一爵位原應因有多於一名繼承人之故而為歸屬待定,但君主決議由較年長的普莉西雅·伯蒂繼承,是爲第二十一代威洛比德雷斯比女男爵。普莉西雅之妹妹,喬治安娜,則是嫁與第一代喬姆利侯爵喬治·喬姆利。普莉西雅所持之份額及後再由她的兩名孫女平分,迄今更是被多次拆分;喬治安娜所持之份額則是由歷代喬姆利侯爵繼承,並未曾變動。

在1902年上議院要求時任共同世襲掌禮大臣(安卡斯特伯爵、喬姆利侯爵、卡靈頓伯爵)商議出副掌禮大臣的人選,否則君主會自行任命副掌禮大臣。[6]依照1912年訂立的協議,眾世襲掌禮大臣將會按照所持之份額,輪流獲得於君主在位時任命副掌禮大臣的權利。副掌禮大臣的人選為眾世襲掌禮大臣自身或其繼承人。如果有份額因繼承而再被拆分,由該家族分出的份額持有人需共同決定出一名人選以出任副掌禮大臣。[7]由於安卡斯特伯爵和喬姆利侯爵所持之份額至今未再拆分過,他們會自行決定副掌禮大臣的人選。而原由卡靈頓伯爵所持之份額至今則被多次拆分,因此當輪到份額持有人任命副掌禮大臣時,他們應會任命卡靈頓男爵出任副掌禮大臣(儘管卡靈頓男爵並未持有任何掌禮大臣份額)。[8][9]

1130年至1779年歷代掌禮大臣

姓名 任期 在位君主
(在位年份)
羅伯特·瑪列 1130年 1133年 亨利一世
(1100年-1135年)
奧布瑞·德·維爾二世 1133年 1141年
斯蒂芬
(1135年-1154年)
奧布瑞·德·維爾
第一代牛津伯爵
1141年 1194年
亨利二世
(1154年-1189年)
理查一世
(1189年-1199年)
奧布瑞·德·維爾
第二代牛津伯爵
1194年 1214年
約翰
(1199年-1216年)
羅伯特·德·維爾
第三代牛津伯爵
1214年 1221年
亨利三世

(1216年-1272年)
休·德·維爾
第四代牛津伯爵
1221年 1263年
羅伯特·德·維爾
第五代牛津伯爵
1263年 1265年
不明,可能出缺 1265年 1267年
不明,可能為
羅伯特·德·維爾
第五代牛津伯爵
1267年 1296年
爱德华一世
(1272年-1307年)
羅伯特·德·維爾
第六代牛津伯爵
1296年 1331年
爱德华二世
(1307年-1327年)
爱德华三世

(1327年-1377年)
約翰·德·維爾
第七代牛津伯爵
1331年 1360年
托馬斯·德·維爾
第八代牛津伯爵
1360年 1371年
羅伯特·德·維爾
愛爾蘭公爵

KG
1371年 1388年
理查二世

(1377年-1399年)
約翰·霍蘭
第一代埃克塞特公爵
1398年 1399年
奧布瑞·德·維爾
第十代牛津伯爵
1399 1400 亨利四世
(1399年-1413年)
理查德·德·維爾
第十一代牛津伯爵
1400年 1417年
亨利五世
(1413年-1422年)
約翰·德·維爾
第十二代牛津伯爵
1417年 1462年
亨利六世
(1422年-1461年)
爱德华四世
(1461年-1470年)
約翰·德·維爾
第十三代牛津伯爵

KG KB
1462年 1475年
亨利六世
(1470年-1471年)
爱德华四世
(1471年-1483年)
不明,可能為
亨利·波西
第四代諾森伯蘭伯爵

也有可能仍是牛津伯爵
1475年 1485年
爱德华五世
(1483年-1483年)
理查三世
(1483年-1485年)
約翰·德·維爾
第十三代牛津伯爵

KG KB
1485年 1513年 亨利七世
(1485年-1509年)
亨利八世

(1509年-1547年)
約翰·德·維爾
第十四代牛津伯爵
1513年 1526年
約翰·德·維爾
第十五代牛津伯爵

KG PC
1526年 1540年
托馬斯·克倫威爾
第一代埃塞克斯伯爵

KG PC
1540年 1540年
羅伯特·拉德克利夫
第一代薩塞克斯伯爵

KG KB PC
1540年 1542年
愛德華·西摩
第一代萨默塞特公爵

KG
1543年 1549年
爱德华六世

(1547年-1553年)
約翰·達德利
第一代諾森伯蘭公爵

KG
1549年 1550年
威廉·帕爾
第一代北安普頓侯爵

KG
1550年 1553年
約翰·德·維爾
第十六代牛津伯爵
1553年 1562年 瑪麗一世
(1553年-1558年)
伊丽莎白一世
(1558年-1603年)
愛德華·德·維爾
第十七代牛津伯爵
1562年 1604年
詹姆士一世

(1603年-1625年)
亨利·德·維爾
第十八代牛津伯爵
1604年 1625年
羅伯特·伯蒂
第一代林賽伯爵
1616年 1622年 查理一世

(1625年-1649年)
蒙塔居·伯蒂
第二代林賽伯爵

KG PC
1642年 1666年
空位期
(1649年-1660年)
查理二世
(1660年-1685年)
羅伯特·伯蒂
第三代林賽伯爵

PC FRS
1666年 1701年
詹姆斯二世
(1685年-1688年)
瑪麗二世
(1689年-1694年)
威廉三世
(1689年-1702年)
羅伯特·伯蒂
第一代安卡斯特和凱斯蒂文公爵

PC
1701年 1723年
安妮
(1702年-1714年)
乔治一世
(1714年-1727年)
佩里格林·伯蒂
第二代安卡斯特和凱斯蒂文公爵

PC
1723年 1742年
乔治二世
(1727年-1760年)
佩里格林·伯蒂
第三代安卡斯特和凱斯蒂文公爵

PC
1742年 1778年
喬治三世

(1760年-1820年)
羅伯特·伯蒂
第四代安卡斯特和凱斯蒂文公爵

PC
1778年 1779年

1780年至今歷代共同世襲掌禮大臣

分數表示持有人所持之份額,及持有份額之時期。粗體表示現有(截至2020年 (2020-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份額持有人。

第三代安卡斯特和凱斯蒂文公爵
佩里格林·伯蒂
第二十一代威洛比德雷斯比女男爵
普莉西雅·伯蒂

12 1780年-1828年
喬姆利侯爵夫人
喬治安娜·喬姆利
12 1780年-1838年
第二十二代威洛比德雷斯比男爵
彼得·德拉蒙德-布利爾

12 1828年-1865年
第二代喬姆利侯爵
喬治·喬姆利

12 1838年-1870年
第三代喬姆利侯爵
威廉·喬姆利

12 1870年-1884年
第二十三代威洛比德雷斯比男爵
阿爾比里克·德拉蒙德-威洛比

12 1865年-1870年
第二十四代威洛比德雷斯比女男爵
克萊門蒂娜·德拉蒙德-威洛比

14 1870年–1888年
卡靈頓男爵夫人
夏洛特·奧古斯塔·卡靈頓
14 1870年-1879年
馬柏斯子爵
查理斯·喬治·喬姆利
第一代安卡斯特伯爵
吉爾伯特·希思科特-德拉蒙德-威洛比

14 1888年-1910年
第一代林肯郡侯爵
查理斯·威恩-卡靈頓

14 1879年-1928年
第四代喬姆利侯爵
喬治·喬姆利

12 1884年-1923年
第二代安卡斯特伯爵
吉爾伯特·希思科特-德拉蒙德-威洛比

14 1910年-1951年
努恩本霍姆男爵夫人
馬喬利·威爾遜
120 1928年-1968年
亞歷山德拉·盧埃林·帕爾默
120 1928年-1955年
達特茅斯伯爵夫人
魯珀特·萊格
120 1928年-1963年
阿博馬爾伯爵夫人
茱蒂·凱培爾
維多利亞·韋爾德-佛雷斯特
120 1928年-1966年
第五代喬姆利侯爵
喬治·喬姆利

12 1923年-1968年
第三代安卡斯特伯爵
詹姆斯·希思科特-德拉蒙德-威洛比

14 1951年-1983年
第三代努恩本霍姆男爵
查理斯·威爾遜
120 1968年-1974年
安東尼·盧埃林·帕爾默
120 1955年-1990年
瑪麗·芬德利
1100 1963年-2003年
伊麗莎白·巴塞特
1100 1963年-2000年
戴安娜·馬修斯
1100 1963年-1970年
芭芭拉·科維亞特科夫斯卡
1100 1963年-2013年
登戈爾侯爵夫人
喬斯林·奇切斯特

1100 1963年-1995年
伯里子爵
德雷克·凱培爾
120 1928年-1968年
哈利·萊格-伯克
120 1966年-1973年
第六代喬姆利侯爵
休·喬姆利

12 1968年-1990年
第二十八代威洛比德雷斯比女男爵
簡·希思科特-德拉蒙德-威洛比

14 1983年-
第四代努恩本霍姆男爵
本·威爾遜

120 1974年-1998年
朱利安·盧埃林·帕爾默
120 1990年-2002年
喬納森·芬德利
1100 2003年-2015年
布萊恩·巴塞特
1100 2000年-2010年
詹姆斯·古斯塔夫·漢密爾頓-羅素
1100 1970年-
簡·維托爾德·科維亞特科夫斯基
1100 2013年-
第八代登戈爾侯爵
帕特里克·奇切斯特

1100 1995年-
第十代阿博馬爾伯爵
盧夫斯·凱培爾

120 1968年-
威廉·萊格-伯克
120 1973年-2009年
第七代喬姆利侯爵
大衛·喬姆利

12 1990年-
羅林·韋爾遜
180 1998年-
塔蒂亞娜·登特
180 1998年-
伊內斯·賈頓
180 1998年-
伊莎貝爾·韋爾遜
180 1998年-
尼古拉斯·盧埃林·帕爾默
120 2002年-
克里斯托弗·芬德利
1100 2015年-
大衛·巴塞特
1100 2010年
米高·詹姆斯·巴塞特
1100 2010年–
哈利·羅素·萊格-伯克
120 2009年–

1780年至今歷代副掌禮大臣

姓名 任期 在位君主
(在位年份)
彼得·布利爾
第一代格威瑟男爵
1780年 1820年 喬治三世
(1760年-1820年)
喬治四世

(1820年-1830年)
彼得·德拉蒙德-布利爾
第二十二代威洛比德雷斯比男爵

PC
1821年 1830年
喬治·喬姆利
第二代喬姆利侯爵

PC
1830年 1837年 威廉四世

(1830年-1837年)
彼得·德拉蒙德-布利爾
第二十二代威洛比德雷斯比男爵

PC
1821年 1830年 維多利亞

(1837年-1901年)
阿爾比里克·德拉蒙德-威洛比
第二十三代威洛比德雷斯比男爵
1865年 1870年
吉爾伯特·希思科特-德拉蒙德-威洛比
第一代安卡斯特伯爵

PC
1871年 1901年
喬治·喬姆利
第四代喬姆利侯爵

PC DL
1901年 1910年 爱德华七世

(1901年-1910年)
查理斯·威恩-卡靈頓
第一代林肯郡侯爵

KG GCMG PC JP DL
1910年 1928年 乔治五世

(1910年-1936年)
威廉·萊格
第七代達特茅斯伯爵

GCVO TD
1928年 1936年
喬治·喬姆利
第五代喬姆利侯爵

GCVO
1936年 爱德华八世

(1936年)
吉爾伯特·希思科特-德拉蒙德-威洛比
第二代安卡斯特伯爵

GCVO JP DL
1936年 1951年 乔治六世

(1936年-1952年)
詹姆斯·希思科特-德拉蒙德-威洛比
第三代安卡斯特伯爵

TD
1951年 1952年
喬治·喬姆利
第五代喬姆利侯爵

GCVO
1952年 1966年 伊丽莎白二世

(1952年-2022年)
休·喬姆利
第六代喬姆利侯爵

GCVO MC DL
1966年 1990年
大衛·喬姆利
第七代喬姆利侯爵

KCVO DL
1990年 2022年
魯珀特·卡靈頓
第七代卡靈頓男爵

DL
2022年 現任 查理斯三世

(2022年-)

參考文獻

  1. Round, J. Horace. . Monthly review. June 1902, 7 (21): 42–58 [5 August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30) (英语).
  2. . . London: British History Online. 1767-1830: 296–309 [5 January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9).
  3. . . House of Lords. May 6, 190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2021-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8.
  4. Plutarch, British; Mortimer, Thomas. . E. and C. Dilly, in the Poultry. 1776: 115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2) (英语).
  5. Stater, Victor. .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2006-02, 111 (1): 252–253 [2022-04-12]. ISSN 0002-8762. doi:10.1086/ahr.111.1.252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2) (英语).
  6. . . House of Lords. May 6, 190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2021-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8.
  7. . Debrett's.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6).
  8. (PDF).
  9. 796. HL. 15 March 2019: 121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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