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龙庄
行政区划
后龙在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的十二厅时期原属新竹厅苗栗一堡之后垅、大山脚、外埔、水尾仔、苦苓脚、二张犁、新港、公司藔、乌眉、崎顶、过港、湾瓦、头湖、后垅底、十班坑。1920年10月,上述15合并为后龙,「后垅」改称「后龙」[1],后龙辖域内分为后龙、大山脚、二张犁、新港、苦苓脚、外埔、水尾子、公司寮、后垅底、十班坑、乌眉、头湖、湾瓦、崎顶、过港等15个大字。
- 后龙大字下有「田心子」、「大庄」、「柳树湾」小字名
- 新港大字下有「社脚」、「校寄埧」、「后壁厝」、「东西社」、「埔顶」小字名
- 公司寮大字下有「公司寮」、「南社」小字名[1]
历任庄长
任次 | 姓名 | 任期 | 备注 |
---|---|---|---|
1 | 沈赐记 | 民国前13年至民国11年 | 区长继第一任庄长 |
2 | 冈崎丰治 | 民国11年至民国14年任 | |
3 | 氏家寿石卫门 | 民国14年至民国21年任 | |
4 | 秋山久七 | 民国21年至民国24年任 | |
5 | 斋藤得治郎 | 民国24年至民国32年任 | |
6 | 清水库吉 | 民国32年至民国34年任 |
设施
参考来源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 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递信部. . 193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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