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问达
张问达(1554年—1625年),字德允,陕西省西安府泾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癸未进士,天启初,官至吏部尚书。
张问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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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书 | ||
籍贯 | 陕西省西安府泾阳县 | |
字号 | 字德允 | |
出生 | 九月二十六日 | |
逝世 | 天启五年(1625年) | |
配偶 | 何氏、吴氏;刘氏(聘)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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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国子生中式癸酉陕西乡试第四名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1]。历任山西高平县及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授刑科给事中。迁太常寺少卿,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
天启元年(1621年)冬为吏部尚书,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皆经其手。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贤同党劾其赃私,命追款十万,遂破产。天启五年(1625年)卒。崇祯元年(1628年)赠太保。
家族
曾祖张璟,寿官;祖张镐,封征仕郎卫经历;父张汝騋,州判官;母韩氏(赠孺人);继母熊氏。严侍下。兄问仁;问明;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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