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祐

延祐1314年正月二十二日—1320年)是元朝元仁宗第二个年号,共计使用7年。延祐七年三月十一日元英宗即位沿用。[注 1]

延祐
1314年二十二日-1320年
政权元朝
君主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
历时7年
延祐大蒙古国元朝元仁宗时期的位置。

改元

  • 皇庆三年——正月二十二日,有诏改元延祐。[2][3]
  • 延祐七年——正月,元仁宗去世。三月十一日,元英宗硕德八刺即位。十二月一日,有诏明年改元至治。[4][5]

西历纪年对照表

延祐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
公元 1314年1315年1316年1317年1318年1319年1320年
干支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

大事记

逝世

注释

  1.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作元英宗二月即位,[1]据 《元史》记载,元英宗实际在三月十一日即位。

参考文献

  1.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95页。
  2. 宋濂. 链接至维基文库 . 维基文库 (中文).「延祐元年春正月……丁未,诏改元延祐。』」
  3. 柯劭忞. 链接至维基文库 . 维基文库 (中文).「延祐元年春正月……丁未,诏曰:『惟天惟祖宗眷佑有国,朕自即位于今四年。比者,阴阳失和,灾异屡见,岂朕修协之未至欤?抑官吏未选,而政令之或乖欤?思以回天心、召和气,侧身修行。实切朕衷。庸敕有司,务共乃职,爰布维新之令。诞敷济众之仁。可改皇庆三年为延祐元年。所有合行事理,条列于后:一,上都、大都差税,自延祐元年蠲免二年;一,曾经赈济灾户,免延元年差税;一,内外一切不急之役,截日停罢;一,普免百姓欠负钱粮;一,流民所至,有司勤加存恤,复免差役三年,原抛田产,尽行给复;一,除谋反大逆、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仆杀主及强盗、伪造宝钞、官吏侵盗钱粮,不在原宥外,其余一切罪犯,并行释放,一,湖广、云南叛蛮如能侮过,即与免罪。於戏!以实应天,爰聿新于庶政,用孚有众,同保合于太和。咨尔多方。体予至意。』」
  4. 宋濂. 链接至维基文库 . 维基文库 (中文).「〔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帝即位,……十二月乙巳朔,诏曰:『朕祗遹贻谋,获承丕绪,念付托之惟重,顾继述之敢忘。爰以延祐七年十一月丙子,被服衮冕,恭谢于太庙。既大礼之告成,宜普天之均庆。属兹逾岁,用易纪元,于以导天地之至和,于以法春秋之谨始,可以明年为至治元年。减天下租赋二分,包银五分。免大都、上都、兴和三路差税三年。优复煮盐、炼铁等户二年。开燕南、山东河泊之禁,听民采取。命官家属流落边远者,有司资给遣之;其子女典鬻于人者,听还其家。监察御史、廉访司岁举可任守令者二人。七品以上官,有伟画长策可以济世安民者,实封上之。士有隐居行义,明治体,不求闻达者,有司具状以闻。』」
  5. 柯劭忞. 链接至维基文库 . 维基文库 (中文).「〔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帝即位于大明殿,……十二月乙巳朔,诏曰:『……属兹逾岁,用易纪元,于以导天地之至和,法春秋之谨始,可以明年为至治元年。……』」
  6. . [2016-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8).
  7. 《元史·虎都铁木禄传》:延祐三年,大臣以浙东倭奴商舶贸易致乱,奏遣汉卿宣慰闽、浙,抚戢兵民,海陆为之静谧云。

深入阅读

  • 李崇智. . 北京: 中华书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 邓洪波. . 台北: 国立台湾大学东亚经典与文化研究计划. 2005年3月 [2021-11-05]. ISBN 978986000518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7-08-25).

参看

前一年号:
皇庆
元朝年号 下一年号:
至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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