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璟
宋璟(663年—737年),邢州南和人,为唐玄宗开元初期的著名宰相。封广平郡公,谥文贞。
广平文贞公 宋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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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仪同三司 行尚书右丞相 上柱国 赠太尉 | |
国家 | 唐 |
时代 | 唐朝 |
主君 | 武则天→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 |
姓名 | 宋璟 |
封爵 | 郡公 |
封号 | 广平郡公 |
籍贯 | 邢州南和 |
出生 | 唐龙朔三年(663年) |
逝世 |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 东都明教里私第 |
谥号 | 文贞 |
生平
武后时期
宋璟在17岁时进士及第,可谓年少得志。武后执政后,宋璟因为率性刚正而被重用,逐步由凤阁舍人(即中书舍人)升迁至御史中丞。武则天的宠臣张昌宗因为私自向相士询问运程,违反了宫规,宋璟奏请追究,但是武则天则特旨赦免,并命令张昌宗及张易之两兄弟到他的住所谢罪,宋璟却拒而不见。宋璟因此与他们结怨,二张屡次欲借故中伤他,但却不成功。
中宗、睿宗时期
李唐复兴后,在中宗时,宋璟担任黄门侍郎。当时宋璟得罪了当权的武三思,因此受到排挤,被外调为贝州刺史。其后因为韦叛乱,中宗被杀,睿宗子李隆基平叛, 睿宗继位。宋璟重新被起用,睿宗将他由洛州长史调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执掌朝政,这是他首度为相。在这期间,他一改朝廷用人惟亲的恶习,提出了用人“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准则,并且不顾当时拥有极大权势的太平公主等人的反对及阻饶,罢去昏庸的官员达数千人,并请太平公主出居东都洛阳,以防太平公主谋反,但因此得罪了太平公主,被其中伤,因此反而被罢相,贬为楚州刺史。
玄宗开元时期
其后李隆基讨平太平公主的叛乱,并从太上皇睿宗手里夺回三品以上官员任免之权,宋璟被调为广州都督。这时宋璟仍专注改善民生,教导百姓以砖瓦盖屋取代简陋的茅屋及草屋,以减少火灾出现的可能[1]。716年,他被调返京师,任刑部尚书,后来姚崇因事退隐,他获姚崇推荐,再度为相。这时,宋璟再度提出“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准则。他为防针奸佞小人私下在皇帝耳边进谗言,提出百官奏事,必定要有谏官、史官在旁的规定。而玄宗亦十分器重宋璟,并以对待老师的礼节对待他,因此宋璟提出的具建设性的提议,通常均被采纳。亦因如此,当时朝廷一改以往用人惟亲的恶习,并减少了奸佞小人诬谄好人的情况,使开元初期的政局十分清明。宋璟前后为相四年,在720年,他因为压制犯法官员的申诉,并严禁黑钱的流通,得罪了不少权贵,因此被降为开府仪同三司,再度罢相。729年,再度拜为尚书右丞相。733年,以年老为由退休,“仍令全给禄奉”,隐居洛阳。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十一月十九日去世于东都明教里私第,享年74岁。
子孙
子
曾孙
- 宋渤。曾孙宋坚,太乐令
七世孙
- 宋处秀,大理正
宋璟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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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有唐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右丞相上柱国赠太尉广平文贞公宋公神道碑铭 |
天宝八年(749年),宋璟第四子御史中丞宋浑请求颜真卿为其父立碑。不久,御史吉温出于私怨陷害宋浑,谪贺州,建碑之事「缘此中止」。大历七年(772年)九月二十五日,宋璟之孙苏州刺史宋俨为“追念祖父德业”建宋璟碑,立于宋璟墓前。由颜真卿撰写碑文,邢州刺史封演“购他山之石,曳以百牛,潺刻字之工”。不久颜真卿认为前文疏漏,又重新撰文,打算重新补刻,却因宋璟八子宋衡被吐蕃所俘而作罢,大历十二年(777年)十一月,唐蕃二国和好,宋衡被遣返。大历十三年(778年)春,重新补刻于碑之左侧。
注释
- 《新唐书》卷一二六《卢奂传》载:“天宝初,为南海太守。南海兼水陆都会,物产环怪。前守刘巨麟、彭果皆以赃败,故以奂代之。污吏敛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远俗为安。时谓自开元后四十年,治广有清节者,宋璟、李朝隐、奂三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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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说 |
唐朝右丞相 (非宰相) 729年—733年 |
继任: 萧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