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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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院长 | ?级高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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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上诉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业务上级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专门人民法院 |
行政级别 | 副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街18号 |
沿革
1987年5月,铁路运输高级法院撤销,改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集宁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工作。[1]
辖区
本法院的辖区是呼和浩特铁路局的辖区。
机构设置
审判机构
其他机构
历任院长
对应铁路运输基层法院
-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 集宁铁路运输法院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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