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灿

吴灿1953年),曾任中华民国最高法院院长。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3期結業,曾任台北地方法院金門地方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台湾高等法院法官。為最高法院庭長直升院長第一人[5],亦是2000年以來最高法院首位刑事背景的院長。

吳燦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院长
任期
2020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1]
前任鄭玉山
继任高孟焄
个人资料
出生1953年
雲林縣四湖鄉
国籍 中華民國
儿女吳孟勳(子)
母校雲林縣四湖鄉南光國民小學[2]
國立台湾大学[3]
职业法官
学历

生平

2020年4月1日,受总统蔡英文任命就任中华民国最高法院院长。

2021年3月,因最高法院法官捲入翁茂鍾案哽咽致歉[6]

吳燦基準

吴灿基准是吴灿提出的检验死刑量刑的一套标准,他認為量刑應以刑法第57條各項為審酌之依據,其內涵等同刑法第57條,該條各項如下[3]

  • 犯罪之動機、目的
  • 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 犯罪之手段
  • 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 犯罪行為人之品性
  • 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 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 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 犯罪後之態度

著作

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页数ISBN
刑事再審與救濟無辜羅秉成、李榮耕/主编
王乃彥、朱石炎、吳燦、吳俊毅、林鈺雄、林超駿、金孟華、陳運財、陳重言、薛智仁、謝國欣、謝煜偉/著
元照出版公司2016年9月-ISBN 9789862558119
刑事證據法與救濟程序吴灿元照出版公司2021年9月504ISBN 9789575115784
刑事法裁判評析吴灿元照出版公司2023年3月-ISBN 9789575119645

評價

  • 司法院院长許宗力认为,吳燦學養深厚、著作等身,共有50餘篇刑事法的學術專著,遍及刑事證據法則、沒收制度,另曾對死刑量刑提出通盤檢驗標準,而有「吳燦基準」美稱,對後續重大刑事案件的說理密度有深遠影響[3]

語錄

  • 法官唯一可以爭取當事人的信任的工具,就是他的判決,唯有精準判決,才能夠說服人民,獲得人民的信賴[5]

參考文獻

  1. 張文川. . TDN台湾生活新闻. 2021-11-27 [2023-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1) (中文(繁體)).
  2. 王可萱. . TDN台湾生活新闻. 2021-11-27 [2023-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6) (中文(繁體)).
  3. 蕭博文. . yahoo新聞. 2020-04-01 [2023-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6) (中文(繁體)).
  4. .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2021-01-08 [2023-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6) (中文(繁體)).
  5. . Rti 中央廣播電台. 2020-04-01 [2023-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6) (中文(繁體)).
  6. . 中央通訊社. 2021-03-04 [2023-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6)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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