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埔庄
行政区划
北埔庄在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的十二厅时期原属新竹厅竹北一堡之北埔庄、南埔庄、小份林庄、大湖庄、水磜仔庄、南坑庄、大坪庄[1]。1920年10月,上述7庄合并为北埔庄,辖域内分为北埔、南埔、小分林、大湖、水磜子、南坑、大坪等7个大字。1924年5月6日,竹东郡蕃地的「大隘社」编入大坪[2]。
- 北埔大字下有「北埔」、「南尾」小字名
- 南埔大字下有「南埔」、「番婆坑」、「大分林」、「九分子」小字名
- 小分林大字下有「小分林」、「二寮」小字名
- 大坪大字下有「内大坪」、「外大坪」小字名
- 大湖大字下有「上大湖」、「下大湖」、「尾隘子」小字名
- 水磜子大字下有「水磜子」、「麻布树排」、「面盆寮」小字名
- 南坑大字下有「小南坑」、「大南坑」小字名[3]
设施
- 北埔庄役场
- 北埔邮便局
- 竹东郡警察课北埔分室
- 北埔公学校→北埔国民学校(今新竹县北埔乡北埔国民小学)
- 北埔茶叶组合
相关条目
参考来源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 . 台湾总督府报. 1924-05-06.
- 《台湾总督府行政区域便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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