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
创造力(英语:Creativity;德语:Kreativität),或称创造性、才思等,是创造新事物或原创事物从而有用或可用的能力。[1][2] 此外,对于创造力的详细特征以及如何创造,有不同的方法。
通俗地说,创造力这个词主要描述了一个人的创造性或创造的能力。然而,错误的是普遍的观念,即创造力只与视觉艺术和表演艺术领域的职业或活动有关。[3]
卓越的创造力是天才级别的杰出(主要是客观的)创造力。日常创造力是(主要是主观的)创造力,可以在大多数人所做的许多任务作中观察到,例如重新设计花园或在烹饪时即兴创作。[4][5] 日常创造力和非凡创造力之间有许多过渡。两者都在才能、知识、能力、内在动机、个性特征和支持性环境条件的相互作用中发展。[6][7][8]
其他学说区分解决给定任务所需的解决问题的创造力,以及用于探索未来可能性的创造性创造力。 Georg Winkelhofer 将这两种形式称为“规范性”和“探索性”创造力。[9]
研究指出,除了认知弹性外,创造力也很大程度地仰赖努力不懈的坚持。[10]人们常低估努力不懈在创造力方面的重要性,但研究一再指出,努力不懈地不断重复学习跟训练基本知识与技巧,才是真正能建构创造力的基础;也就是说,类似背诵式学习的那种大量且不断重复练习基本功的作法,才能真的在最终逐渐地建构创造力。[11][12][10]一项对十名古典作曲家的研究显示,最能预测一个作曲家能产出高品质创作的指针,是这名作曲家创作了多少首歌曲;[13]研究也一再指出说持续的认知过程策略,也就是努力不懈地深入探索一类想法的做法,是预测创造表现的主要指针之一。[10]
创意的定义
创意是要超越界限,跳离现有框架,重新定义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找出事物间的相关性,或是相反特质,将既有的元素打破,拆解,增删后,重新组合,以呈现新的风貌,功能或是意图。[14]
创造的扩展义
创造可扩展为创新制造,在创新的基础上制造比之前的产品更具有技术含量和更实用的产品,创造不是神话,是人类生产力的升级,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如果把上帝造人看做是更加高级的还没有被人类掌控的技术那么创造文本这种产品及新词汇的产生都被看成是人类专利技术应用到产品为人类服务的创造范围。
创造的范围
创造的方向
多角度思考
又叫多角度思维
创造的类型
在《创造的行为》一书里,亚瑟·凯斯特勒(1964年以及各种各样的印记) 枚举3类有创造性的个人,"艺术家","鼠尾草"和"开玩笑的人"。保罗桦树和布 赖恩·克莱格("碰撞事故创造性课",2002年)已经打电话给3类创造性那个结 果" aaahhh" ,"啊哈",并且"哈哈" .艺术家创建美丽或者挑战"aaahhh" .鼠尾草 创建想法或者解决办法("啊哈")并且开玩笑的人引起幽默("哈哈") .在这三位 一体里的信仰者举行全部必要的3种元素在里商务并且罐头鉴定他们总计在方面"真地有创造性" 公司也。
一个人也能通过它出现的地方分类创造性。
创造力的评价
创造性可以被在几维上评价:
- 理智的领导:有创造性的思想家能鼓舞其它人的新和有希望理论或者令人激动的趋势。
- 对问题的敏感性:能鉴定问题并且开发一个想法的新领域是一个创造性思惟的标记。
- 独创性:有创造性的思想家能找到没有其他人已经能得到的想法或者解决办法。专利只对最初想法宣布。
- 机敏:机敏的解决办法能在一种整洁和惊人的模式里解决问题或者也在看问题时反映出一个新远景。
- 非常规:有创造性的思想家能看见在想法之间的遥远关连。进行字联想试验时,非常有创造性的文学的领域里的人(如诗人)作出高比例的独特回应。
量度创造力
创造商数
有不少人曾尝试参照「智商」(IQ)的量度而为「创造商数」作定义。
创造力商数(Creativity Quotient),简称「创造商数」或「创商」(CQ);它是一个人的能力智商,具体讲就是指一个人的思维能力、开放能力、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
创商的内核理念:OIC,即开放(Open)+创新(Innovation)+创造(Creation)。OIC包括三个链系:
- OIC的内核问题链:开放性解决问题(OPS)+创新性解决问题(IPS)+创造性解决问题(CPS).
- OIC的内核思维链:全脑思维(WBT)+开放思维(OT)+创新思维(IT)+创造思维(CT).
- OIC的内核能力链:开放能力(OA)+创新能力(IA)+创造能力(CA).
创商的开发途径:大脑神经链建构+观念链再造+思维链内化+能力链外化。创商是人的智商的一种深化和外化,是衡量一个人的智商在发现未知问题与解决现实问题中的应用转化程度的标准。它是衡量一个人现实行动能力和成功能力的砝码。
不过,这些建议都不太成功[15],原因是这些量度方式都流于对被测试者作个人判断,而要订立一个中立而标准化的评估准则,其实很困难。
参考文献
引用
- Mark A. Runco, Garrett J. Jaeger, The Standard Definition of Creativity, Creativity Research Journal, 24 (1): pp. 92–96, doi:10.1080/10400419.2012.650092, ISSN 1040-0419 (德文)
- Mumford, Michael (2003): Where have we been, where are we going? Taking stock in creativity research, in: Creativity Research Journal, 15, S. 107–120.
- Mark A. Runco, Creativity: Theories and Themes: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Academic Press, ISBN 978-0-08-046783-2 (德文)
- James C. Kaufman, Robert J. Sternberg, 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Creativ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1-139-49061-0 (德文)
- Peter Merrotsy, A Note on Big-C Creativity and Little-c Creativity, Creativity Research Journal, 25 (4): pp. 474–476, doi:10.1080/10400419.2013.843921 (德文)
- Perkins, David N., The mind’s best work,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674-57624-7 (德文)
- Michael D. Mumford, Sigrid B. Gustafson, Creativity syndrome: Integration, application, and innovation.,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03 (1): pp. 27–43, doi:10.1037/0033-2909.103.1.27 (德文)
- Teresa M. Amabile, 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creativity: A componential conceptualiz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45 (2): pp. 357–376, doi:10.1037/0022-3514.45.2.357 (德文)
- Georg Winkelhofer: Kreativ managen: Ein Leitfaden für Unternehmer, Manager und Projektleiter. 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 Berlin/Heidelberg/New York 2006, ISBN 3-540-28407-9, S. 13.
- Brian J Lucas, Loran F Nordgren. . J Pers Soc Psychol. 2015-08, 109 (2): 232–43. PMID 26191961. doi:10.1037/pspa0000030.
- Woodard, Joseph K. . Catholic Insight. 2012-12-01 [2022-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9).
- Norman Doidge. . United States: Viking Press. 2007. ISBN 9781101147115.
- D K Simonton. . J Pers Soc Psychol. 1977-11, 35 (11): 791–804. PMID 915694. doi:10.1037//0022-3514.35.11.791.
- 修改自《创意学》,作者为天才。修改原有的叙述
- (Kraft, 2005)
来源
- 刊物文章
- 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