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英語:),是2000年联合国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订于美国纽约,于2002年4月10日生效,保存人是联合国秘书长。[1][2]
起草完成日 | 1999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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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2000年1月10日 |
簽署地點 | 美國纽约 |
生效日 | 2002年4月10日 |
簽署者 | 132 |
締約方 | 189(截至2020年1月12日) |
保存處 | 联合国秘书长 |
語言 | 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 |
背景
各缔约国回顾《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五十周年纪念宣言》和《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回顾联大第50/6号、第49/60号、第51/210号、第52/165号和第53/108号等决议;深切关注世界各地的恐怖主义行为不断升级;深信迫切需要增强各国之间的国际合作,制定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通过起诉惩罚实施恐怖主义行为者来加以制止,制订公约各条款。[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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