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LGBT權益
冰島已成功達成許多LGBT權益的里程碑,其中包括同性婚姻與領養的合法化。
冰島的LGBT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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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色冰島 | |
同性性行為 | 合法 (自1940年) 同意年齡平等化 (1992年) |
性別認同和表達 | 允許更改法律上的性別 |
同性伴侶關係 | 同性婚姻合法 (自2010年) |
收養 | 共同領養、繼子女領養皆為合法 |
兵役議題 | 冰島沒有軍隊 |
反歧視保障 | 性傾向保障 (見下方) |
2009年2月,由約翰娜·西爾扎多蒂(現代史上首位公開同性戀身分的政府首長)領導的少數黨政府上任,推動修訂婚姻法。2010年6月11日,國會重新定義婚姻為「兩個人之間的結合」,從而使同性婚姻合法化。法律於2010年6月27日生效[1];西爾扎多蒂也旋即和其同性伴侶提出將民事結合轉化為婚姻的要求,正式結合[2][3]。
法律
反歧視
冰島自1996年立法禁止性取向相關歧視及仇恨言論與罪行[4]。
概要
項目 |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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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為合法性 | 自1940年 |
同意年齡一致 | 自1992年 |
反歧視法執行 | |
反歧視法適用於商品及服務法規 | 自1996年 |
反歧視法適用於所有其他領域(包括:間接歧視、仇恨言論) | 自1996年 |
同性婚姻 | 自2010年 |
承認同性夫妻/伴侶 | 自1996年 |
同性伴侶可共同領養 | 自2006年 |
同性戀者可在軍界公開性傾向 | 冰島沒有軍隊 |
性別更動權力 | |
女同性戀進行體外受精之合法管道 | 自2006年 |
允許男男性接觸者(MSM)進行捐血 [9] |
參考資料
- . [201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28).
- 季平(撰稿、編輯),冰島女總理與同性伴侶正式結婚,中央廣播電台,2010年6月28日,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2011年1月16日查閱。
- 蔡佳慧,首見 冰島女總理與女友完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蘋果日報,2010年6月29日。2011年1月16日查閱。
- . [201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1).
- . France.qrd.org. 1996-07-01 [2010-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2).
- . France.qrd.org. [2010-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2).
- . Ilga-europe.org. 2006-06-12 [2010-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27).
- . [201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20).
- . [2017年10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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