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权
各军军权
美国
美国已经军队国家化。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为美军最高统帅。根据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案,美国总统通过美国国防部长直接指挥各联合作战司令部。
朝鲜
朝鲜武装力量最高司令官为朝鲜武装力量最高统帅,通常由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任。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朝鲜劳动党最高领导人一直兼任朝鲜武装力量最高统帅。
台湾
1912年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统帅全国海陆军队。
194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总统统率全国陆海空军。中华民国总统作为中华民国国军三军统帅,行使统帅权指挥军队。
而中华民国政府采行「军政军令二元制」,在战时,中华民国参谋总长作为总统下达军令、指挥三军的幕僚长,由总统对参谋总长下达军令调动军队。
中国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为中国解放军最高统帅,行使统帅权指挥军队。通常由中国共产党总书记兼任。
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作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同多数社会主义国家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遵从“党指挥枪”原则,一般由中共党首而非国家主席兼任军事统帅,以巩固党对国家的绝对领导。
自1954年开始,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作为实际上的统帅掌握军权,行使统帅权指挥军队。
自1975年开始,按照《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的规定,中共中央主席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在毛泽东逝世以前,中共中央主席一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的最高统帅[注 1]。
自1982年开始,按照《八二宪法》的规定,中央军委主席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实行主席负责制,并延续至今。
毛泽东只担任过5年的国家主席(1954-1959),但终身担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任内主持修宪废除国家主席职务,实施独裁制,成为终身主席。
华国锋没有担任国家主席,担任过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之后在与邓小平等革命元老的权力斗争中落败,失去领导权。
胡耀邦、赵紫阳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李先念、杨尚昆担任国家主席,但以上四人均未担任中央军委主席,没有掌握军权,故而不被视为第二代中国最高领导人。
邓小平没有担任国家主席,担任过中央军委主席,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9年辞去中央军委主席期间,普遍被认为是第二代中国最高领导人。
江泽民卸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后,留任中央军委主席,实际上还掌握了军职和军权[1],江泽民在留任军委主席两年后才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辞职,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接任[2][3]。
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国家主席胡锦涛将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两职同时交班给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胡锦涛虽然仍然是国家主席,但卸任党职和军权被外界认为是“裸退”。而习近平虽然是国家副主席,但凭借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掌握军权[4],从而获得全军拥护[4],拥有军队最高指挥权,因此成为中国最高领导人。
缅甸国防军
缅甸国防军总司令是缅甸国防军的最高统帅,不仅全权指挥缅甸国防军,而且直接控制国防部、内政部、边境事务部等国家机关以及国内许多企业,并且能够干涉国家和地方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