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紹正
何紹正(?—?),字繼宗,浙江嚴州府淳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何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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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參政 | ||
籍貫 | 浙江嚴州府淳安縣 | |
字號 | 字繼宗 | |
出生 | 生年不详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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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正德三年(1508年),升任吏科給事中。當時中官廖堂鎮守河南,奏保當地官員數人,并擅自擬定遷調,吏部尚書許進等不敢發難,於是何紹正彈劾。劉瑾不得已責令廖堂自陳,而心中特別憎恨何紹正。同年冬天,何紹正因頒曆導駕失儀而連坐,被施廷杖,謫海州判官。升池州府知府,築銅陵五十餘堤壩以準備旱澇災害[1]。
朱宸濠謀反,進攻安慶。池州府人心惶惶,何紹正登城堅守。宸濠之亂平息后,增俸一級,遷江西參政致仕。池州人為其立祠,與宋朝包拯一同祭祀[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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