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海军法案

1916年海军法案是美国提出的造舰计划,目的是大幅扩充美国海军的主力舰(战舰战斗巡洋舰)。但造舰计划因华盛顿海军条约的签订,除部分已完工或部分完工者,其余皆中止建造。

背景

美国在建国之初,除了涉入第一次巴巴里战争第二次巴巴里战争之外,并无远洋作战的需求。但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陆续取得波多黎各古巴夏威夷关岛菲律宾等领地与殖民地之后,创建蓝水海军的需求已浮上台面。1903年,美国确立「到1919年拥有以8艘战舰为内核的舰队共6个(合计48艘战舰),成为世界第二的海军大国」的基本方针。

法案内容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使强化海军战力更迫在眉睫。1915年海军提出以下5年造舰计划,目标为「在1924年海军战力与世界第一的英国皇家海军并驾齐驱」。

1917年 1918年 1919年 1920年 1921年 合计
战舰 2 2 2 2 2 10
战斗巡洋舰 2 1 2 1 6
巡洋舰 3 1 2 2 2 10
驱逐舰 15 10 5 10 10 50
大型潜舰 5 4 2 2 2 15
中型潜舰 25 15 15 15 15 85
巡逻艇 2 1 1 4
医疗船 1 1
补给舰 1 2 1 4
维修船 1 1

1916年,法案在经过小幅修改(将5年缩短为3年)之后通过,主要建造的舰种如下。

计划中止

一战结束后,美国政府恢复孤立主义政策,民众也不欢迎新一轮的军备竞赛。在主要海军大国签订华盛顿海军条约之后,尚未完工的主力舰多半遭到废弃,或是改建为航空母舰,各国进入「海军假期」,直到1937年才开始建造新的主力舰。

参见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